关于云浮市盛海石业有限公司石材加工建设项目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经营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9-08-28  09:32:00   信息来源:
           
            双公示上报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环罚〔2019〕18号 
处罚事由: 建设项目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经营。 
处罚依据: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云浮市盛海石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5302MA4UQRH059 
法定代表人: 周剑波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000.00元) 
罚款金额: 22.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6 
处罚有效期: 2019/08/26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数据来源单位: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53000071759039 
数据更新时间戳: 2019-08-27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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