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恒大城32-33、62-64号楼商业、住宅及地下室建设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恒大城32-33、62-64号楼商业、住宅及地下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区环市西路机械城二期
建设单位:恒大地产集团云浮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恒大地产集团云浮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已基本建成32-33、62-64号楼商业、住宅及地下室工程,总建筑面积约80181平方米。其中恒大城32-33号楼住宅楼层为32层。其中1、2层为商业层,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1415.14平方米,地下室一层面积约7850平方米;恒大城62、63、64号楼住宅楼层为30层,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0535平方米,地下室一层面积约5575平方米。
(二)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验收范围内不设置垃圾压缩站,每幢楼一楼大门旁均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收集运走。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参与调查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100%认为项目建设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100%认为项目外排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其生活、工作没有影响;100%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