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年产
松香树脂3500吨建设项目固体废弃物
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环〔2015〕69号)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4月30日-2019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年产松香树脂35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罗定市榃滨镇思甲口
建设单位: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年产松香树脂3500吨建设项目位于罗定市榃滨镇思甲口,占地面积11.2亩,建有年产松香4000吨、年产松香树脂3500吨生产线,其中年产松香4000吨生产线于2008年取得环保部门验收批复。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松香树脂3500吨项目。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配套建设有危废贮存间,过滤产生残渣以及废水处理污泥等有机树脂类危险废物委托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置,已签订委托合同;项目产生的生物质灰渣收集后供给周边农户用作施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参与调查卷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受调查民众中,88.9%认为项目建设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带来不利影响,11.1%认为影响较轻;94.4%%认为项目施工期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带来不利影响,5.6%认为影响较轻;94.4%认为项目试生产对其生活和工作没有影响,5.6%认为影响较轻;100%认为项目外排废水对其生活、工作无影响;100%认为项目外排废气对其生活、工作无影响;94.4%认为项目外排噪声对其生活、工作无影响,5.6%认为影响较轻;100%认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其生活、工作无影响;100%被调查者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