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市金濠花苑小区建设项目C区(18-23座及地下室)竣工固体废弃、噪声
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市金濠花苑小区建设项目C区(18-23座及地下室)
建设地点:云浮市丰收练屋横岗山
建设单位:云浮市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浮市惠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市金濠花苑小区建设项目C区(18-23座及地下室)位于云浮市丰收练屋横岗山,C区项目总用地面积1026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178.15平方米,基本建成6栋商业裙楼,其中18座、19座地上楼20层、地下负2层;第20、21、22座楼地上21层、地下负2层;23座地上3层、地下负二层;第18-23座楼地上1-3层为商铺区,其余地上楼层为住宅区。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噪音主要来自各类水泵、风机、变压器等运行噪声及车辆行驶噪声。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委托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南、西、北侧噪声噪声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其他区域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2、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上门收集运走。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意见调查表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81.08%的被调查者了解本项目的建设,2.70%的被调查者不了解本项目,16.22%的被调查者对本项目了解一点;78.38%的被调查者表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无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或者扰民事件,18.92%表示未听说到有扰民事件,2.70%表示不清楚;51.35%的被调查者担心会影响周边景观,10.81%的被调查者担心噪声扰民,2.70%的被调查者担心影响空气质量,10.81%的被调查者担心会影响周边水体,18.92%被调查者担心垃圾乱堆乱放,18.92%被调查者担心其他影响;91.89%的被调查者认为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满意,没有被调查者认为对建设项目施工期、试运行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效果不满意,8.11%表示不清楚;64.86%的被调查者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没有被调查者表示不利于当地经济,35.14%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清楚;97.30%的被调查者满意本项目,2.70%的被调查者表示不清楚。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