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二)
发布时间:2019-07-19 15:11:00 信息来源:
2019年7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二)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文件链接
|
关于云浮市富善石业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3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65号
|
2019/07/17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云城区本昌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石材板材1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66号
|
2019/07/17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华皓石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泥饼12万吨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67号
|
2019/07/19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7300)。
附件:
富善.doc附件:
本昌.doc附件:
华皓.doc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