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石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告(三)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文件链接 |
关于云浮市名帅石材工艺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板材1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23号 |
2019/05/27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云城区盛康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米石材线条和200平方米光板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24号 |
2019/05/27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柏诚石业有限公司年产2.4万平方米石材规格板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25号 |
2019/05/27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云城区星楷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工程板8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26号 |
2019/05/27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盈港石材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石材规格板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29号 |
2019/05/29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广鹏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工程板3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28号 |
2019/05/29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国润石材有限公司年生产大理石光板8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32号 |
2019/05/29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盛邦石材有限公司年产石材1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33号 |
2019/05/30 |
见附件 |
关于云浮市新昌鸿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50立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 |
云环验[2019]135号 |
2019/05/30 |
见附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关于云浮市新昌鸿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大理石荒料50立方米建设项目竣工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函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六十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云浮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电话:0766-8827665,传真:0766-8827665。
联系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邮编527300)。
附件:云浮市新昌鸿石材有限公司
附件:云浮市盛邦石材有限公司
附件:云浮市柏诚石业有限公司
附件:云浮市名帅石材工艺有限公司
附件:云浮市国润石材有限公司
附件:云浮市广鹏石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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