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表面包覆性纳米粉体及2万吨纳米功能母粒建设项目竣工固废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13173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表面包覆性纳米粉体及2万吨纳米功能母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冬城村委天塘坪
建设单位: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佛山市中誉安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表面包覆活性纳米粉体及2万吨纳米功能母粒建设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冬城村委天塘坪,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0229°,北纬23.0160°,占地面积18759.2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表面包覆活性纳米粉体及纳米功能母粒生产,年产3万吨表面包覆活性纳米粉体及2万吨纳米功能母粒。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有原辅材料废包装袋、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挤出捏合及冷却工序产生的边角料、过滤选晶工序产生的沉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其中废包装袋交回供应商回收使用,布袋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挤出捏合及冷却工序产生的边角料回用生产,过滤选晶工序产生的沉渣回用于生产,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意见调查表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93.4%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很小,6.6%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废水排放对周边地表水体有影响;93.4%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影响很小,6.6%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排放对周围大气有影响100%。90%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10%的被调查人员认为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对周围环境有影响。90%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