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承·翰林华府建设项目(9栋、10栋、12栋、13栋及北区地下室)竣工固废
防治设施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8月30日-2019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66-8827665
通讯地址:云浮市云城区河滨东路250号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5273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名称:大承·翰林华府建设项目(9栋、10栋、12栋、13栋及北区地下室)
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城区环市西路教育园区内
建设单位:广东大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东莞市富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大承·翰林华府为商住小区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环市西路教育园区内,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57840.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259.84平方米。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本阶段验收内容为已建成的第9栋、10栋、12栋、13栋及北区地下室,总建筑面积69506.82平方米。
(二)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餐厨废油脂等,采用垃圾箱暂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调查单位通过分发公众意见调查表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得出:100%的被调查者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00%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外排废气、废水等没有影响其工作和生活,97%被调查者认为项目外排噪声等没有影响其工作和生活,3%认为影响较轻,91%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3%表示较满意。
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