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气 项目对新增人造石生产线的计量配料、混合搅拌、布料入模、压制成型、固化等工序进行密闭及负压收集,含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2.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新增人造石生产线的喷淋除尘用水,该除尘系统采用“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的除尘用水方案。喷淋除尘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于除尘系统,不外排。 3.噪声 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项目设备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2)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固定、减振处理措施; (3)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厂边界,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少厂界噪声排放; (4)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1)磁选筛分废料 磁选筛分废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交由合法综合利用公司处置。 (2)废包装袋 废包装袋按类分区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交由回收公司处理。 (3)喷淋塔沉渣 喷淋塔沉渣暂存于循环水箱内,委托专业清渣公司定期清理外运综合利用。 (4)废纸膜 废纸膜按类分区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交由回收公司处理。 (5)废石料 废石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后,定期交由合法综合利用公司处置。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1年;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到一定量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 为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本项目厂区按非污染区、一般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划分,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 项目在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