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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卓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毛光板4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13 10:32:57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卓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毛光板4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卓磊石业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毛光板4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卓磊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赤村村委赤村管理区地段(福满楼饭店侧边)

环评机构

云浮市森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6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的13.3%。项目租赁用地面积2200平方米,建设年产大理石毛光板4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磨抛工序产生的石材加工粉尘和刮胶背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1)石材加工粉尘。

项目磨抛工序采用湿法作业,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头、磨具部位,石材加工粉尘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渠流至沉淀池处理,少量逸散粉尘在三面及顶棚均做密闭处理的钢结构厂房内无组织排放。

(2)有机废气

项目刮胶背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 废水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源于员工日常办公产生的盥洗排水和厕所排水。劳动定员12人,均不在厂内食宿。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委托清运用于果树灌溉,远期排入安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磨抛工序湿法作业产生的喷淋废水,废水中主要含有石粉(成分为SiO2、CaO和CaCO3等),还包含少量金刚石细粒、磨料细粒以及冲洗泥沙,废水的特征污染物为悬浮物(SS)。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不外排。

3.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20头自动磨机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级约75dB(A)。

为了最大程度减少项目运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2)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固定、减振处理措施;

(3)合理布局噪声源,使噪声源远离厂边界,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少厂界噪声排放;

(4)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项目劳动定员12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废包装袋

按类分区暂存在一般固废收集斗中,定期交由回收公司处理。

2)废双线网布

按类分区暂存在一般固废收集斗中,定期交由回收公司处理。

3)沉淀池沉渣、废石料

①沉淀池沉渣

项目磨抛工序采用湿法作业,被捕集截留的石材加工粉尘随喷淋水流入沉淀池形成沉渣,即粉尘削减量为干沉渣产生量。沉渣暂存于沉淀池内,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清渣公司定期清理外运综合利用。

②废石料

废石料暂存在一般固废收集斗中,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清渣公司定期清理外运综合利用。

(3)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1年;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场所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到一定量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在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不会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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