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广东明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5 17:05:22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明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明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明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思劳片区启动区北环路以西

环评机构

云浮市金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明扬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报废车辆回收拆解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思劳片区启动区北环路以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占地面积15000m2,建筑面积7600m2,建成后可年回收拆解报废车辆8万辆。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安全气囊引爆工序产生的废气、切割(剪切)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油液、制冷剂抽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人工拆解粉尘、物料堆存产生的异味、车辆运输扬尘、车辆运输尾气。

(1)安全气囊引爆废气

引爆过程会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氮气和颗粒物,氮气为大气主要成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颗粒物的产生量极小,且在密闭装置下引爆,引爆后颗粒物沉降在装置底部。

(2)切割(剪切)粉尘

项目设置2台移动式布袋除尘器配套2条切割生产线,除尘器自带吸尘罩,切割工作时吸尘罩在产污节点收集废气,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有机废气

有机废气主要为废油液和废制冷剂抽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由于产生量较小且难以收集,在拆解车间的预处理区呈无组织排放。

(4)人工拆解粉尘

报废车辆本身在底盘、车轮等部位黏附着泥沙等在拆解作业过程中脱落,产生一定量的颗粒物,其产生量较小,且该拆解作业主要在车间室内进行,颗粒物粒径较大,最终将大部分沉降在车间内,车间清洁过程中即可予以清除,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5)物料堆存异味

报废车辆在拆解、堆存的过程中会挥发产生微量异味,其主要污染物以臭气浓度为表征,建设单位需加强生产管理,对堆场的报废车辆及生产车间、仓库中的拆解物及时处理,采取加强切割工艺管理、车间通风、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车辆运输扬尘

车辆在厂内行驶时会引起扬尘,以颗粒物为表征,项目对道路进行硬底化处理,并采取规划运输路线、绿化道路,载重汽车运输产品在货厢表面加盖篷布,避免物料在运输过程中散落和飞扬,限制车速、禁止超载并清扫路面等措施,可有效减少道路扬尘。

2.废水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

(1)生活污水CODCr、SS、NH3-N、BOD5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思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清洗废水、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与清洗废水一起经三级隔油沉淀池+高效油水分离设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思劳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手段后,项目厂界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均能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安全气囊、废玻璃、废橡胶、其他拆解废物、废锂电池、切割工序收集的粉尘、燃料油、含油废抹布和手套、废铅酸电池、制冷剂、含铅部件、含汞开关、废油液、废电机、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催化器、废电容器以及废水处理设施含油污泥。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切割工序收集的粉尘、废布袋交由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回收利用;废钢铁、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废安全气囊、其他拆解废物、废锂电池,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收运处置。

(3)危险废物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油液、制冷剂、含汞开关、含铅部件、废铅酸电池及电解液、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电机、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含油废手套、抹布、海绵、废水处理设施含油污泥,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厂房、危废暂存间、报废车辆存放区、一般固废仓库、废水处理设施等设施均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硬底化和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