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6年2月4日至2026年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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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罗坤村委会天堂山村门口塘下左侧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金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在现有项目用地内,即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罗坤村委会天堂山村门口塘下左侧,拟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建设“云浮市恒云食品有限公司年产锅炉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条通心粉生产线,计划实现通心粉年产量1000吨;拆除现有的0.6吨/小时燃生物质锅炉,新建一台2.5吨/小时燃生物质锅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污染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进料废气、异味。 (1)锅炉燃烧废气 升级改造后,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碱液喷淋”治理措施处理后,由30m排气筒DA001排放。 (2)进料废气 淀粉人工倒入混合熟化机的过程会有少量粉尘产生,该部分粉尘在车间呈无组织排放。 (3)生产异味 在生产过程中,食物散发的异味经安装于车间顶部的排气扇进行通风换气后自然稀释,其外排气体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厂界标准值(臭气浓度≤20),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根据《报告表》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扩建后全厂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粉丝清洗废水、锅炉软处理废水和喷淋废水。 其中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洁废水、粉丝清洗废水、锅炉软处理废水依托现有项目沉淀系统处理措施处理后,近期采用槽罐车转运至前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待管网建成后排入前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碱液喷淋塔产生的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作厂区农作物灌溉,远期待管网建成后排入前锋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主要产噪设备经墙体隔音、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后,项目车间边界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项目锅炉燃烧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变化,新增除尘器粉尘、喷淋塔沉渣、炉渣、废包装物、沉淀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其中除尘器粉尘、喷淋塔沉渣统一收集后交由砖厂作为原料使用;炉渣收集后交由化肥厂作为原料使用;废包装物、沉淀渣、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根据《报告表》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 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措施,可以有效保证污染物不会进入土壤环境,防止污染土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在室内堆放,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的要求,经收集后均进行妥善处理。 根据《报告表》分析,在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并加强维护和环境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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