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云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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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云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云筑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大石底九仔坑石场(即云浮市新金角石材有限公司侧)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的生产,企业拟扩产沥青混凝土14.49万吨/年,扩产后企业年生产沥青混凝土15万吨,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主要是对相关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 二、运营期 1、废气 (1)无组织废气 改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厂区汽车运输扬尘G1、骨料装卸及堆场扬尘G2、骨料上料粉尘G3。其中厂区汽车运输扬尘G1通过地面清扫、降低汽车行驶速度、车辆进出厂区进行冲洗、厂区洒水等措施,可以减少90%的粉尘排放量;骨料装卸及堆场扬尘G2通过采用三面封闭围挡骨料堆场降低风力影响、卸料前和卸料过程中洒水降尘、在不生产的时候使用防尘网将骨料覆盖等措施,可以减少90%的粉尘排放量;骨料上料粉尘G3通过雾炮机进行洒水降尘,同时项目主要以大粒径骨料为主,可以减少90%的粉尘排放量;矿粉筒仓呼吸废气G7采用反吹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烘干废气(G4)、振动筛分粉尘(G5)、搅拌缸及接料通道沥青烟气(G6) 改扩建后,项目搅拌缸及接料通道沥青烟气进入骨料干燥燃烧器燃烧后与烘干粉尘、低氮燃烧废气、筛分粉尘废气一并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由30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3)沥青储罐废气(G8) 沥青从输送到进入罐中全部在密闭管道中进行。沥青运输是采用密闭车辆运输。卸料区采用密闭作业,每个沥青罐的呼吸阀均设有管道连接,加热产生的沥青烟通过呼吸口管道进行收集处理。本项目沥青储罐均为密闭设备,本项目设置密闭管道直连设备,沥青储罐加热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封闭区域收集后经“方形旋流塔+除雾净化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排气筒)。 (4)臭气 本项目在下风向距生产区边界约80米处感觉不到臭味,根据恶臭强度分级标准,厂界臭气强度定为2级。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生产区周边8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沥青臭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5)厨房油烟 项目厨房设2个基准炉头,建设单位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后引至8m排气筒(DA003)排放。 (6)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 备用发电机尾气收集后经5m排气筒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1)生活污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水质标准后,用作项目绿化以及周边山林的灌溉用水不外排。 (2)降尘用水、道路及场地喷洒用水 全部以蒸发形式消耗掉,不外排。 (3)运输车辆车轮清洗用水(过槽水) 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冲厕、车辆冲洗”用水标准值,回用于车轮清洗,不外排。 (4)废气处理设施喷淋用水 更换的喷淋废水作为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5)初期雨水 本项目初期雨水经雨水明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可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城市杂用水道路清扫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建成后,若考虑墙体(隔板)及其他控制措施等对声源削减作用,则在主要噪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情况下,这些声源排放噪声将使厂区各边界昼间贡献值约为38.3~57.5dB(A),厂界环境噪声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废石料定期交由石料供应商回收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进入粉料罐后回用于生产;建设单位定期清渣,沉淀的泥浆经泥浆回收系统处理后外运相关单位处理。 (3)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区做好防泄漏处理措施,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机油,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使用密封桶装好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旋流塔定期废水(含渣)收集后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存放,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土壤、地下水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地面漫流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用作项目绿化或周边山林的灌溉用水;喷淋废水定期清理沉渣并分离冷凝漂浮在水面的沥青,喷淋水循环使用;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正常情况下不考虑地面漫流。 (2)垂直入渗 本项目生产区设有沥青油储罐、柴油罐、导热油炉、危险废物暂存间,项目储罐均位于地面,若发生泄漏,可能通过垂直入渗进一步污染土壤。根据本项目情况将沥青储罐区、柴油罐区、导热油锅区、危险废物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在全面落实分区防渗措施的情况下,物料或污染物的垂直入渗对土壤影响较小。 (3)大气沉降 本项目不属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环办土壤函[2017]1021号)中所列的需要考虑大气沉降影响的行业。与此同时,项目应配套好污染治理设施,保证各项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6、生态环境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项目地块处于人类活动频繁区,无原始植被生长和珍贵野生动物活动,区域生态系统敏感程度较低。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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