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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6 14:43:03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桐围村委桐围大坑口地段(地号:04-04-0192、领潮石材侧)的厂房B区第10卡

环评机构

云浮市金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桐围村委桐围大坑口地段(地号:04-04-0192、领潮石材侧)的厂房B区第10卡的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580m2,建筑面积1580m2,主要分布有办公区、生产加工区、原料及成品堆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租用已建厂房,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不涉及土地平整、主体工程建设。因此,本环评报告重点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

二、运营

1、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成品堆放及装卸扬尘、铲车的燃油废气。

(1)废气源强核算说明

项目进料浆渣池设置在厂房内进门处,原料运输车辆缓缓驶入厂房内浆渣池旁,用泵通过管道将石材浆渣输送至进料浆渣池,原料湿润度极高,该过程不会产生输送、装卸粉尘。

成品堆存产生的粉尘废气包括风蚀扬尘和装卸扬尘,经压滤后的泥渣含水率为30%,此时的泥渣呈半干化状态,该含水率的物料在堆存过程不易受风力影响产生风蚀扬尘,且泥渣采用室内堆放,受风力影响甚微。本评价对成品堆放过程产生的风蚀扬尘仅做定性分析。成品泥渣在装车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废气。除此之外,本项目还会产生铲车的燃油尾气。

(2)大气污染物产排量核算

1)成品堆放及装卸扬尘

本项目采取围挡围蔽措施控制泥渣堆存过程的粉尘逸散,根据《工业源固体物料堆场颗粒物核算系数手册》,围挡的粉尘控制效率为60%,本项目采取的降尘措施属于合理可行方法。

2)燃油尾气

本项目设置的铲车1台,该类非道路移动设备采用燃用柴油作为动力,这些设备在工作时将产生燃油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颗粒物等。

3)非正常情况排放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成品堆放及装卸无组织逸散的少量粉尘废气、铲车无组织排放的燃油尾气,建设单位租用的厂房现场已经做好三面围挡,基本不会出现非正常情况排放。

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综上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最近敏感点为榃俄村(位于西面),与厂界距离为459m,位于项目下风向位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建设单位做好堆场围挡措施,并定期清理车间内沉降的粉尘,同时本项目拟通过控制非道路移动设备使用的柴油品质和设备的保养,进而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通过实施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能使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自然扩散后在厂界处的无组织排放情况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2、废水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压滤废水。

2)污染源强核算过程

1)生活污水

项目共有员工6人,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均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旱地作物)标准后,交云城区守信清洁服务部定期抽取、运输至安塘镇红营村果林地用于灌溉。

2)压滤废水

项目浆渣压滤过程会有大量的压滤废水产生,压滤废水中主要含污染物为SS。压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暂存在沉淀池尾部的清水池,随后由槽罐车每天抽运到周边石材厂回用于深加工工序,不外排环境水体。

3)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1)生活污水处理可行性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农田灌溉水质基本控制项目限值(旱地作物)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云城区守信清洁服务部定期抽取清运项目生活污水,清运的生活污水用于安塘镇红营村的果地灌溉。

本项目生活污水去向符合资源利用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措施合理可行。

2)生产废水处理可行性

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压滤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SS)、石油类等污染物,通过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本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为可行技术。

项目周边石材厂的生产用水主要作用为降尘,即在切割、打磨等工序进行持续喷淋大量水,拟达到降尘目的,本项目的压滤废水经处理后能满足周边石材厂回用水水质要求,则不会对石材厂的设备或产品造成影响。

外运其他公司回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压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到云浮市地区石材企业循环用水要求后,上清液由槽罐车按照原路线抽运到提供石材浆渣的企业回用于深加工工序用水,一个单位对应同一批次废水,不混用。根据调查,项目周边石材厂的深加工用水需求远大于本项目产生的压滤废水量,目前建设单位与相关石材厂签订浆渣压滤废水回用处理合同

项目建设单位、石材厂及建材公司应做好每次抽取转移浆渣和外运上清液的记录台账,接纳方必须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同时,当上述回用水企业不能对废水进行回用或停工时,本公司应停止生产作业,待找到能接收废水的其他企业后,方可继续运营。

③废水转运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原材料运输路线与废水转运路线一致,负责单位为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转运车辆由本项目提供,原材料运输采用槽罐车(用于装载含水率70%的石材浆渣,合计8万吨)。如发生提供石材浆渣的企业出现停产或关闭或回用水企业不能对废水进行回用情况时,本建设单位应停止生产,待找到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回用水接纳方石材加工公司,并重新签订协议,确定其能接纳本项目废水时,方可继续运营。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来自车间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目的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85dB(A)之间。项目噪声源均安置在工厂厂房内,噪声的性质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声源集中在生产车间内,噪声影响对象主要为车间工作人员。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降噪装置、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项目营运期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含油废物,具体如下。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进行相应编码,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进行相应编码。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6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对外随意排放,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沉淀池沉渣

项目压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废水处理过程会有一定的沉渣产生,沉淀池的沉渣本质是项目产品,因此通过定期抽送至浆渣池,并经搅拌、压滤机压滤后,将沉渣的含水率控制在30%后可以作为本项目产品,统一暂存在成品区,并外售给卓信达(广东)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3)危险废物

含油废物

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过程及设备运转需要使用机油,机油属于消耗品,不会产生废机油,但机修过程会产生一些沾染矿物油废物的废弃手套、废弃抹布、废零件等含油废物,妥善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交云城区守信清洁服务部抽取清运至安塘镇红营村果地作为灌溉水使用;生产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由槽罐车抽运到周边石材厂回用于深加工工序用水,不进入地下水环境。因此,不会改变地下水系统原有的水动力平衡条件,也不会造成局部地下水水位下降等不利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生产车间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漏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6、土壤

厂内全面实施硬底化,不会通过地面漫流和垂直下渗途径影响土壤。项目产生废气污染物不属于持久性污染物,不会通过大气沉降累积从而影响土壤环境质量。因此本项目不存在土壤环境污染途径,不进行土壤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7、生态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生产,不涉及大型施工等作业。本项目区域内没有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敏感生态区,也没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周边无生态敏感目标,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经处理处置达标后,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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