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资源化利用天然石浆、硫铁矿粉(渣)生产新型环保建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0 08:41:23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资源化利用天然石浆、硫铁矿粉(渣)生产新型环保建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资源化利用天然石浆、硫铁矿粉(渣)生产新型环保建材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联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广州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联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地号:06-03-0133)(鼎立石材侧)(中心位置坐标:东经112度14分16.245秒,北纬22度53分58.529秒,地图:天地图,坐标格式:度分秒)建设资源化利用天然石浆、硫铁矿粉(渣)和建筑废料生产新型环保建材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1000m2,建筑面积406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项目主要资源化利用天然石浆、硫铁矿粉(渣)和建筑废料生产免烧环保砖系列产品、起重构件配重材料,年产免烧环保砖系列产品6000万块、起重构件配重材料约6万吨(其中起重构件配重成品约4万吨,起重构件配重原料约2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工序

本项目在施工期间产生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扬尘、车辆(机械)尾气、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1、施工扬尘

(1)严格控制施工场地占地面积,减少裸露地面和扰动地表面积,减少施工扬尘。

(2)本项目已经初步完成平整场地,在开挖基础作业时,应经常洒水使作业面保持较高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裸露的地面,也应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3)在施工场地边界建设临时围墙,整个施工场地只设一个供人员和车辆出入的大门。在大门入口设临时洗车场,车辆出施工场地前须将车辆冲洗干净,然后再驶出大门。

(4)各建、构筑物四周在施工过程要设置防护网,防护网材料和质地要密实。

2、废水

施工期废水施工废水包括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车辆和机械设备洗涤水以及生活污水等。

(1)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导流沟,导流沟上设置沉砂池,将暴雨径流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管网排放,避免雨水横流现象。

(2)在施工场地建设临时蓄水池,将开挖基础产生的地下排水收集储存,并回用于施工场地裸地和土方的洒水抑尘。

(3)在施工场地设置循环水池,将设备冷却水降温后循环使用,以节约用水。

(4)设置沉淀池,将设备、车辆洗涤水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此类废水直接外排。

(5)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民居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人员约10人/d,生活用水量按40L/人·日计,产污系数按0.9,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t/d。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相对较小,不会对周边民居的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安装噪声、车辆运输噪声,均为间断不连续产生,噪声级在70-90dB(A)。鉴于本项目周边50m范围为无声环境敏感目标,预计施工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引起施工噪声扰民。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午间12时-14时、夜间22时~次日6时施工作业;采用合格的施工设备,并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格操作规范;施工运输车辆进出应合理安排,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路线,车辆禁止鸣笛,减少机动车噪声排放。

4、固废

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工地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建筑垃圾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日产日清。同时对建筑垃圾暂存点进行了有效的防护,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纳入厂区生活垃圾收集系统,袋装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外运处置。

落实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其影响也会消除。

运营期工程分析:

废气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硫铁矿粉(渣)、钛石膏和建筑废料原料由自卸货车直接运输至主厂房原料储存区进行卸料,由于卸料高度落差,会产生落差冲击粉尘。因项目使用的硫铁矿粉(渣)、钛石膏和建筑废料原料粒径均为大粒径物料(平均粒径≥500μm),由于原料卸料区位于多面围蔽仅留进出口的厂房内,远离厂房大门,产生的微量粉尘经基本封闭的生产车间阻隔后,由于重力沉降作用和车间内的雾化喷淋系统,都能很快沉降至卸料区内及附近地面,最终由人工清扫收集并返回生产利用。因此,本项目散装粒料卸料时只有极少部分颗粒物扩散到大气中形成粉尘。

③投料粉尘

本项目所使用的石浆渣、硫铁矿粉(渣)、钛石膏、建筑废料和水泥等原料由铲车转移至密闭输送带或搅拌机处进行投料,本项目天然石石浆渣打散机设置有一个投料口,本项目石粉烘干生产线设置有一个投料口,起重构件配重材料生产线设置有一个投料口,免烧环保砖生产线设置有两个投料口,项目年运行时间为7200小时,由于本项目压滤后的石浆渣含水率高达30%且为块状,因此压滤后的石浆渣在投料过程基本不会产生粉尘,项目外购到厂的建筑废料均为质地坚硬的大块状物料,因此项目建筑废料投料过程基本不会产生粉尘,其余原辅材料在投料口投料时会产生粉尘,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中关于砖和粘土制造厂的车辆卸料粉尘的产生系数为0.02kg/t-卸料。

综上所述,项目投料粉尘被布袋除尘器拦截量为1.2564t/a,生产车间和破碎及储存车间内投料粉尘的自然沉降量分别为1.1477t/a、0.459t/a,生产车间和破碎及储存车间投料粉尘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0.2025t/a(0.0283kg/h)、0.081t/a(0.0113kg/h)。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投料产生的粉尘为易沉降粉尘,生产车间各个投料口位于仅留进出口的基本封闭盖顶的厂房内,且远离车间进出口,粉尘经基本封闭盖顶的主厂房阻隔后,由于重力沉降作用,都能很快沉降至卸料区内及附近地面,最终由人工清扫收集并返回生产利用。

④破碎及筛分粉尘

项目所使用建筑废料在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废气,参考《逸散性工业粉尘控制技术》第十八章粒料加工厂,矿渣一级破碎和筛分的产尘系数为0.25kg/t(注:排放因子代表一级破碎和筛分的总产生量),项目年破碎和筛分建筑废料45000吨,年运行时间为7200小时,项目建筑废料在破碎和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为11.25t/a,经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油烟,本项目废气经布袋除尘、SNCR脱硝、道路洒水抑尘及地面清扫、加强厂区内绿化种植、加强车间通风、大气稀释、扩散等治理措施,其排放浓度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二、废水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用水项目主要包括有:办公生活用水、绿化用水、道路洒水抑尘用水、搅拌机清洗用水、生产区抑尘用水、成品养护用水,其中项目产生的废水为办公生活污水、压滤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

2)搅拌机清洗废水

搅拌机为本项目搅拌工序的主要生产设备,在其暂时停止生产时必须冲洗干净,防止搅拌机中残留混凝土凝固,本项目搅拌机在停机维护期间冲洗一次,维护周期为每周度一次,本项目每年约工作50周,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每台搅拌机每次冲洗用水量约为0.5t,项目共计4台搅拌机,每年冲洗50次,即搅拌机冲洗水用水量100t/a,搅拌机冲洗用水使用处理后的压滤废水,故搅拌机清洗废水产生量为100t/a(0.334t/d),清洗过程不添加清洗剂等物料,清洗废水所含污染物与产品成分基本一致,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污水渠收集后进入混凝沉淀池进行处理。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HJ 954-2018)中表34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砖瓦工业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方式为循环回用、综合利用的生产废水处理可行技术为均质、絮凝、沉淀等,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的尾水达到云浮市地区的石材企业循环用水要求(SS≤100mg/L),本项目经混凝沉淀池处理后的尾水一部分回用作本项目生产用水,盈余部分通过槽罐车抽运至周边石材企业回用作深加工用水,因此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为可行技术。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 1033-2019)中表D.1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排污单位废水治理可行技术参考表,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的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可行技术为预处理(过滤、沉淀等),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处理后尾水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作本项目厂区绿化用水,其余委托槽罐车转运至附近果园供果林灌溉,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三级化粪池+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为可行技术。

三、噪声

1、主要设备噪声源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固定源,主要为破碎机、滚筒烘干机、搅拌机、筛分机和压滤脱水机等设备噪声,各噪声源的声级为60~80dB(A),均为频发噪声,叉车和铲车为偶发噪声。厂方主要采取合理布局机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隔声量可达15~20dB(A),做到厂界噪声达标,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预测结果分析

①噪声源及源强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固定源,主要为破碎机、滚筒烘干机、搅拌机、筛分机和压滤脱水机等设备噪声,详见表4-28。

②噪声影响预测模式

固定声源的噪声向周围传播过程中,会发生反射、折射、衍射、吸收等现象。因此,随传播距离的增加而产生的衰减量并不按简单的几何规律计算。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①合理布局:设备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并利用厂房墙体进行隔声。

②选用低噪设备: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

③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④所有高噪声的设备安装减震橡胶垫进行减震。

⑤进出本项目的车辆可通过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以降低进出车辆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

⑥本项目厂房为仅留进出口的密闭厂房,能有效阻隔噪声的传播。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各生产及辅助设备的噪声可以得到有效的削减,项目运营期东面、南面、西面和北面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项目噪声治理措施相对简单容易实施,且所需费用较少,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其防治措施也是切实可行。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用地合法,选址合理。项目运营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过治理后可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和环保法规的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及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则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控制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