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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保利投资有限公司石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14 14:43:17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保利投资有限公司石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保利投资有限公司石材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保利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保利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芙蓉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15′11.661″,N22°53′43.548″,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2600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28200平方米,厂内建设的总投资合计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建设单位拟在两块不相邻且距离约150m的地块内建设“云浮保利投资有限公司石材生产加工项目”,其中地块1总占地面积为100662.9平方米,地块2总占地面积为25342.9平方米。一期总占地面积为61205.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7个车间,其中地块1设置6个车间,主要功能为石材生产加工,地块2设置1个车间,主要功能为产品销售及办公。计划在地块1的6个车间内设置2条人造石英石板材生产线、1条人造岗石荒料生产线、2条无机水磨石荒料生产线、2条大理石刮胶生产线、4条深加工生产线,计划年产无机水磨石板材60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24万平方米、人造岗石板材10万平方米、大理石板材40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4.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扬尘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烟尘和尾气。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主要造成大气中TSP值增高,施工期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是一个较复杂、难定量的问题。施工扬尘最大产生时间一般出现在土方阶段,由于该阶段裸露浮土较多,产尘量较大,因此工地应采取封闭式施工,最大限度控制受施工扬尘影响的范围。

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场地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42m的高龙围,施工场地保证每天5次以上洒水及减少露天堆放时,可将TSP污染程度大大减少,对敏感点的环境影响不大。为使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项目在施工中拟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场地周边搭建高度不低于2.5m的彩钢板围挡,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

②地面建筑施工设置防尘纱网,搭建原辅料堆棚用于储存原辅料,避免露天堆放;

③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制作混凝土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环境;

④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每天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区及道路洒水,防止浮尘产生;

⑤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原料的车辆应用封闭车辆,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场地进出口建设沉淀池,以清洗运输车辆的车轮,严禁车轮带泥上路;

总之,采取各种措施将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2)烟尘和尾气

在施工期间,使用液体燃料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发动机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X、CO、THC等污染物。施工机械废气为无组织间断排放,其产生量及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视其使用频率及发动机对燃料的燃烧情况而异。施工机械废气属于点源无组织排放,具有间断性产生、产生量较小、产生点相对分散、易被稀释扩散等特点,故一般情况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产生污染在空气中经自然扩散和稀释后,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本评价对防治施工废气污染提出以下建议措施:

①加强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严禁使用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

②燃油机车和施工机械尽可能使用柴油,若使用汽油,必须使用无铅汽油。

施工期对大气的影响是暂时的。经过上述一系列措施后,可以将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4.1.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包括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废水、砂石料的冲洗等施工过程。施工期不设厕所,施工人员日常生活用水需求依托现周边民宿。

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收集后处理。收集方式是在施工现场主要排水部位,如混凝土输送泵等处,设临时沉淀池,将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车辆冲洗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混凝土养护排水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4.1.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噪声影响阶段主要包括基础工程土方挖掘、厂棚钢结构安装、装修以及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以减轻其噪声的影响。

①降低设备声级。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整体设备安放稳固,并与地面保持良好接触,有条件的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

②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基础和结构阶段施工应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并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少用哨子、钟、笛等指挥作业。在装卸过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合理布局,将施工中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摆放,施工机械放置在远离施工场界的位置,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施工噪声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便消失。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地控制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1.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建筑材料,废弃的土沙石、水泥、木屑、碎木块、弃砖、纤维、碎玻璃、废金属、废瓷砖、废钢板等。建筑垃圾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可由废旧收购部门回收,砂石、石块、碎砖瓦除用于回填外,其余由施工方统一清运到指定垃圾场;施工现场设垃圾桶,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4.2.1.运营

1、废气

(1)排气筒基本情况

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

(3)大气源强核算

①无机水磨石荒料生产线进料搅拌废气G1(颗粒物)

产污计算:项目碎石砂经料斗进料进入搅拌机进行搅拌,进料搅拌的过程会产生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3022、3029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2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物料混合搅拌产生颗粒物0.523kg/t·产品。根据物料守恒,项目年产60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板材(折算为13200t),则无机水磨石生产线进料搅拌时产生的粉尘约为6.904t/a。

收集效率方式:投料计量斗、搅拌机均为密闭设计且预留排气口,排气口外接排气管,排气管连接布袋除尘,收集过程全密闭,废气收集效率可达到99%。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设计风量为8000m3/h,计量斗、搅拌机腔内容积合计约100m3,换气次数可达到80次。

处理效率:

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3022、3029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2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中,采用袋式除尘器去除效率为99.7%,本项目袋式除尘效率取99%;

t/a。

刮胶生产线有机废气污染源核算(VOCs、苯乙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修补面积较大的刮胶生产线,不饱和聚酯树脂用量为2.4t/a。根据上文描述,本项目使用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属于低苯乙烯含量树脂,本次计算取30%。刮胶生产线采用中温固化,根据《新型不饱和树脂苯乙烯挥发性能研究》(张衍、陈锋等人编 2010年11月)的结论,固化温度在35℃时,低苯乙烯挥发不饱和树脂苯乙烯挥发质量百分约为2%,根据插值法,本环评取值1.7%,VOCs产生量为0.041t/a。

根据上文分析,苯乙烯占比73.63%,则本项目人工刮胶过程生产苯乙烯产生量约为0.030t/a。

刮胶恶臭气体

项目在不饱和聚酯固化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因子为苯乙烯、臭气浓度。参考北京环境监测中心在吸取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恶臭6级分级法,详见下表,该分级法以嗅觉的感觉和人的主观感觉特征两个方面来描述各级特征,即明确了各级的差别,也提高了分级的准确程度。

项目刮胶房和刮胶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均送至同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综上所述,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总风量为8000m3/h,考虑到系统的损失,废气收集治理系统设计总处理风量为15000m3/h。

2、废水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

(4)废水源强核算

1)深加工用排水G1

本项目4条深加工生产线均采用湿法作业。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每条生产线设置一个循环水泵,水泵的最大流量为10m3/h,本项目深加工生产线的工作时间为2400h/a,则深加工用水量为96000m3/a,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算(含用水损耗、沉淀池损耗、沉淀渣损耗),则深加工废水产生量为76800m3,则深加工用水中回用中水量为76800m3/a,其他补充用水量(含雨水)为54.32m3/a。类比参考《云浮市石材加工废浆综合利用探讨》中石材加工废水水质,深加工废水水质浓度为SS约3186mg/L,则SS产生量约为244.7t/a。深加工废水设置四个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去除大部分SS后,上清液循环使用,不外排。

2)设备及场地清洗用排水G2

无机水磨石荒料生产线及生产区域需每天进行清洗一次。搅拌主机清洗废水:搅拌主机为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一般情况下搅拌主机每天冲洗1次,根据设备厂家提供的资料,每台搅拌主机每次冲洗水用量为0.5t/次,项目设置2台搅拌机,年用水量为300t/a。废水产生量按用水的90%计,即污水产生总量为270t/a(0.9t/次)。项目搅拌作业区每天需要冲洗一次,冲洗面积约500m2。参照《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中“浇洒道路和场地”用水量(1.5L/m2•d)计算,则冲洗地面用水用量为225t/a(0.75t/d),产污系数按80%计,则废水产生量180t/a(0.6t/d)。项目清洗总用水量约为525t/a(1.75t/d),总废水量约为1.5t/d(450t/a)。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产生浓度约500mg/L,则SS产生量约为0.225t/a,经收集后经四级沉淀池处理后,上层清液回用于设备及场地清洗,不外排。补充用水量为75t/a。

3)初期雨水G3

本项目主要收集露天荒料堆场的初期雨水,其他生产均在厂房内。荒料堆场设置了初期雨水导流渠,初期雨水经导流渠收集后,汇入雨水池沉淀进行处理,处理达到石材行业中水回用水质要求(参考文献《云浮市石材加工废浆综合利用探讨》,SS≤100mg/L)后回用于深加工工序。

(5)废水污水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四级沉淀池:本项目分别水磨石生产车间、石英石板材生产车间、人造岗石生产车间、大理石生产车间在设置1个4个四级沉淀池,各车间的深加工废水分别进入四级沉淀池中沉淀处理回用于深加工工序。其中水磨石生产车间设备及场地清洗废水,与车间内深加工废水一并进入车间内四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于深加工工序。

深加工废水的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SS)。沉淀池采用取多级自然沉淀工艺,工艺原理为生产废水先进入一级沉淀池体除去废水中的砂粒,调节均匀后,经过两级沉淀池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沉淀池上清液自流进入回用水池,污泥排放至污泥池,由板框压滤机脱水干化处理,干泥饼外售,滤液回流至一级沉淀池中。

本项目生活污水具备排入腰古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条件,故项目生活污水排入腰古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是可行的,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地块1的人造石英石板材生产线、无机水磨石生产线、人造岗石生产线、补班生产线和深加工生产线。

项目生产过程中各个设备经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强度约为52.5~61.8dB(A),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4类标准。经预测叠加现有项目噪声值后,东厂界噪声值为52.5dB(A),南厂界噪声值为61.8dB(A),西厂界噪声值为61.8dB(A),北厂界噪声值为57.2dB(A),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3类、4类标准。且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位西北面42m处的高龙围,经预测叠加现有项目噪声值后,敏感点位噪声值为58.3dB(A),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表1环境噪声限值2类标准,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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