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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卡卡拉石业有限公司无机水磨石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9 15:25:26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卡卡拉石业有限公司无机水磨石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卡卡拉石业有限公司无机水磨石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卡卡拉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卡卡拉石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高龙围324国道侧(永成石材厂侧),现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云浮市卡卡拉石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通过充分利用现时的现有人员、设备等,在现有建设地点进行扩建云浮市卡卡拉石业有限公司无机水磨石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次扩建内容:(1)在现有项目用地基础上,新增占地面积2969.3平方米,建筑面积2969.3平方米,项目实施后总面积为13469.3m2,建设面积为12469.3m2;(2)新增一条板材型无机水磨石生产线,三条荒料型无机水磨石生产线;(3)计划年增产无机水磨石板材6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荒料2000立方米。本次扩建项目实施后,总占地面积为13469.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469.3平方米。项目内建筑主要包括座一层约8m高的生产厂房(共3卡车间)以及2栋2层办公楼。项目生产、仓储等全过程均在厂房内进行,生产厂房主要划分石英石板材区、板材型无机水磨石区、荒料型无机水磨石区、深加工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化学品仓等。办公楼主要用于行政办公、食宿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产生废气为进料搅拌废气、深加工废气。

进料搅拌废气主要是物料投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气中污染物种类为粉尘,表征指标为颗粒物。

荒料型无机水磨石生产线进料搅拌废气经料斗、搅拌设备的集气罩集风的手段收集至1套“布袋除尘”装置中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排放口距离地面15m)排放。

板材型无机水磨石生产线进料搅拌废气依托现有项目1-2#石英石生产线搅拌、布料车间收集废气,依托“TA002水喷淋”有效处理设施处理后,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口距离地面15m)排放。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进料粉尘、深加工粉尘。

①深加工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深加工依托现有目设备进行加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深加工采用湿法作业,年工作480h,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喷淋水湿透板材表面,并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呈微水浴状态,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设备呈相对密闭状态,深加工过程大部分粉尘进入水体,少部分粉尘进入空气。进入空气部分粉尘计算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3032建筑用石加工行业---人造石材”中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051kg/m3-产品,需要深加工产品(无机水磨石板材6万m2)产品折算为1200m3,深加工粉尘废气产生量为0.061t/a,排放速率为0.127kg/h,呈无组织排放。

进料搅拌废气

产污计算:项目碎石砂经料斗进料进入搅拌机进行搅拌,进料搅拌的过程会产生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3022、3029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2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物料混合搅拌产生颗粒物0.523kg/t·产品。根据物料守恒,项目年产2000立方米无机水磨石荒料(折算为5000t)、6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板材(折算为3000t),则荒料型无机水磨石生产线进料搅拌时产生的粉尘约为2.615t/a,板材型无机水磨生产线进料搅拌时产生的粉尘约为1.569t/a。

业必须加强废气处理措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措施正常运行,在废气处理设备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产生废气的各工序也必须相应停止生产。为杜绝废气非正常排放,应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A.各生产环节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设备的检修及保养,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并设置机器事故应急措施及管理制度,确保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状态,使设备达到预期的处理效果;

B.现场作业人员定时记录废气处理状况,如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抽风机等设备进行点 检工作,并派专人巡视,遇不良工作状况立即停止车间相关作业,维修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杜绝事故性废气直排,并及时呈报单位主管;

C.治理设施等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如情况严重,应停止生产直至系统运作正常;

D.定期对废气排放口的污染物浓度进行监测,加强环境保护管理。

2、废水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深加工废水、设备清洗废水。

4废水产生情况核算说明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板材型无机水磨石生产线依托现有项目“TA002水喷淋”有效处理设施处理颗粒物,喷淋废水不增加项目主要用水为配料用水、深加工用水,产生废水主要为深加工废水。

配料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生产无机人造石过程中,需加水搅拌。本项目无机水磨石100立方米的配料比为水:水泥:石英砂:碎石:减水剂=35:60:118:202:17,加水搅拌后,倒入模具压制,不外排。项目年产约3200m3无机水磨石,则添加水量为992t/a。参考《水对混凝土的作用与影响》(杨香玲、魏新民、高杨)“水泥在水化时需要的结合水位水泥用量的20%~25%,为了满足施工时的流动性,需要多加40%~75%的水,多余游离水会在水泥硬化时逐渐蒸发。”160立方米的无机水磨石荒料需要采用60t的水泥,本项目水量配比为35,结合水含量约15t,存在产品中。则项目成为结合水量为300t/a,蒸发量为400t/a。

②深加工废水

本项目深加工设备依托现有项目,加工时间为1200h/a。深加工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回用水泵最大流量为20m3/h,本项目年工作1200h,则回用水量为24000m3/a,故深加工废水产生量为24000m3,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算(含用水损耗、沉淀池损耗、沉淀渣损耗),则项目深加工用水量为30000m3/a,补充水量为6000m3/a。

依托可行性分析:

项目深加工废水、设备及场地清洗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SS),依托现有项目四个四级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池采用取多级自然沉淀工艺,工艺原理为生产废水先进入沉砂池除去废水中的砂粒,调节均匀后,经过多级沉淀池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沉淀池上清液自流进入回用水池,污泥排放至污泥池,沉淀渣定期抽运处置。

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四个四级沉淀池,有效容积为2300m3,本项目深加工废水产生量为80t/d,现有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82.28t/d,四级沉淀池能容纳全厂的深加工废水、设备及场地清洗废水。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石英石生产线,项目噪声源强。

3噪声源防治措施

为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5分贝。

③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运营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0分贝。

④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通过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效果保守取值15dB(A)。

1一般固废

1)废石料

本项目切割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根据物料平衡,本项目产品产生量为8000t/a,粉尘产生量为4.245t/a,生产废水SS产生量为78.563t/a,项目原料投入量为8240t/a,故项目废石料产生量为157.192t/a。废石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石料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其他废物”,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99。

2)沉淀渣

项目深加工废水、设备及场地清洗废水经四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产生会产生沉淀废渣。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生产废水SS含量为78.643t/a,沉淀效率为98.5%,则沉渣77.463t/a。依托现有项目水喷淋设施处理板材型无机水磨石生产线废气,水喷淋废水进入四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根据上文计算,本项目粉尘处理量为1.107t/a,沉淀效率为98.5%,则沉渣1.1t/a。

经压滤机压滤后沉淀渣含水率约为30%,则湿沉渣量为78.563t/a÷(1-30%)≈112.2t/a(含水33.637t)。定期由综合资源回收公司回收抽运利用,每六个月转运一次,每年转运2次。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沉渣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无机废水污泥”,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61。

3)除尘器收集粉尘

本项目生产线进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拟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根据上文计算,荒料型沉淀生产线收集量为2.615t/a×90%×95%=2.236t/a,布袋除尘器共收集粉尘量为2.236t/a,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除尘器粉尘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工业粉尘”,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66。

4)废布袋

项目布袋除尘装置中,因布袋损坏会产生废布袋,项目总布袋重量约0.2t,布袋损坏率约10%,则废布袋重量0.02t/a,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布袋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其他废物”,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99。

5)废包装袋

本项目粉料采用吨袋包装,使用后会产生废包装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废包装袋产生量约为1t/a。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废包装袋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重复利用,贮存和运输过程按一般固体废物管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

(2)危险固废

①废机油

本项目的设备需要定期维修,年维修约10次,维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每次产生0.05t,则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部令第 15 号)的相关内容,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②废含油抹布及手套

现有项目的设备维修操作时会产生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年维修约10次,每次产生0.05t,则产生量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15号)的相关内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41-49”,收集后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③废机油桶

本项目设备维护会产生废机油空桶,产生量约为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年版)》(部令第15号)的相关内容,此类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收集后交由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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