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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盛云岗石有限公司人造石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3 08:39:18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盛云岗石有限公司人造石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盛云岗石有限公司人造石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盛云岗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现由于项目生产设备老旧,生产效率降低,云浮市盛云岗石有限公司拟投资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通过充分利用现时的建设地点、现有人员、设备等,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云浮市盛云岗石有限公司人造石生产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次扩建内容:(1)在现有厂房内建设新增一条荒料型人造石生产线(可生产无机人造石和人造石);(2)计划年增产人造岗石荒料2000m3,人造岗石板材5万m2,无机人造石板材1万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

①深加工粉尘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深加工依托现有目设备进行加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深加工采用湿法作业,年工作900h,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喷淋水湿透板材表面,并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呈微水浴状态,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设备呈相对密闭状态,深加工过程大部分粉尘进入水体,少部分粉尘进入空气。

树脂储罐呼吸废气

本项目设置1个30t树脂储罐,全部为固定顶罐,在储罐顶部设置专门的呼吸阀,储罐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是“大呼吸”和“小呼吸”损耗挥发的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

二级活性炭吸附:利用活性炭多微孔的吸附特性吸附有机废气是一种最有效的工业处理手段。活性炭是应用最早、用途最广的一种优良吸附剂,对各种有机气体以及臭气等具有较大的吸附量和较快的吸附效率,吸附可使有机废气净化效率高达50%以上,活性炭吸附饱和后可进行更换,换出饱和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工作原理:气体由风机提供动力,正压或负压进入活性炭吸附床,由于活性炭固体表面上存在着未平衡和未饱和的分子引力或化学健力,因此当此固体表面与气体接触时,就能吸引气体分子,使其浓聚并保持在固体表面,污染物质从而被吸附,废气经过滤器后,进入设备排尘系统,净化气体高空达标排放。

当气体分子运动到固体表面时,由于气体分子与固体表面分子之间相互作用,使气体分子暂时停留在固体表面,形成气体分子在固体表面浓度增大,这种现象称为气体在固体表面上的吸附。被吸附物质称为吸附质,吸附吸附质的固体物质称为吸附剂。而活性炭吸附法是以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把废气中有机物溶剂的蒸汽吸附到固相表面进行吸附浓缩,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的方法。

活性炭是一种具有非极性表面、疏水性、亲有机物的吸附剂。所以活性炭常常被用来吸附回收空气中的有机溶剂和恶臭物质,它可以根据需要制成不同性状和粒度,如粉末活性炭、颗粒活性炭及柱状活性炭。活性炭是由各种含碳物质(如木材、泥煤、果核、椰壳等原料)在高温下炭化后,再用水蒸气或化学药品(如氯化锌、氯化锰、氯化钙和磷酸等)进行活化处理,然后制成的孔隙十分丰富的吸附剂,其孔径平均为(10~40)×10-8cm,比表面积一般在600~1500m2/g范围内,具有优良的吸附能力。

综上所述,项目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为可行技术。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深加工废水。项目废水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无生活污水产生。项目主要用水为配料用水、深加工用水,产生废水主要为深加工废水。

生产配料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生产无机人造石过程中,需加水搅拌。本项目无机人造石板材的配料比为水:碳酸钙粉:大理石:水泥:减水剂=25:10:50:14:1,加水搅拌后,倒入磨具压制,不外排。项目使用水泥125t/a,碳酸钙粉250t/a,大理石70t/a,减水剂5t/a,则添加水量为150t/a。配料用水进入产品,无废水产生。

②深加工废水

本项目深加工设备依托现有项目,加工时间为900h/a。深加工工序采用湿法作业,产生的废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现有项目回用水泵最大流量为20m3/h,则本项目回用水量为18000m3/a,则深加工废水产生量为18000m3,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算(含用水损耗、人造石表面吸附带走损耗、沉渣带走损耗),则项目深加工用水量为22500m3/a,补充水量为4500m3/a。

在深加工湿式加工过程会产生深加工废水,深加工废水会夹带锯解、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深加工废水经收集汇入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深加工工序,不外排。

项目深加工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SS),依托现有项目三级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池采用取多级自然沉淀工艺,工艺原理为生产废水先进入沉砂池除去废水中的砂粒,调节均匀后,经过多级沉淀池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沉淀池上清液自流进入回用水池,污泥排放至污泥池,沉淀渣定期抽运处置。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三级沉淀池,有效容积为2520m3,本项目深加工废水产生量为60t/d,现有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00t/d,三级沉淀池能容纳全厂的深加工废水。

因此,本项目深加工废水依托三级沉淀池后可达到深加工循环使用的要求。综上,本项目的深加工废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沉淀池处理可行。

3、声环境影响分析

(1)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石英石生产线。

2噪声影响预测模式

固定声源的噪声向周围传播过程中,会发生反射、折射、衍射、吸收等现象。

3噪声源防治措施

为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5分贝。

③同时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运营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0分贝。

④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1一般固废

1)废石料

本项目切割过程会产生边角料。根据物料平衡,本项目产品产生量为7100t/a,粉尘产生量为3.774t/a,有机废气产生量为1.295t/a,深加工废水SS产生量为57.348t/a,项目原料投入量为7464t/a,故项目废石料产生量为301.583t/a。废石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废石料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其他废物”,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99。

2)沉淀渣

项目深加工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产生会产生沉淀废渣。根据上文分析,本项目废水SS含量为57.348t/a,沉淀效率为98.5%,则沉渣56.5t/a。经压滤机压滤后沉淀渣含水率约为30%,则湿沉渣量为56.5t/a÷30%≈80.7t/a(含水24.2t)。定期由综合资源回收公司回收抽运利用,每六个月转运一次,每年转运2次。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沉渣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无机废水污泥”,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61。

3)除尘器收集粉尘

本项目生产线进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拟采用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根据上文计算,1#、2#生产线收集量为3.713t/a×90%×99%=3.308t/a,布袋除尘器共收集粉尘量为3.308t/a,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除尘器粉尘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工业粉尘”,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66。

(2)危险固废

1)含油废物

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过程及设备运转需要使用润滑油,润滑油属于消耗品,不会产生废润滑油,但机修过程会产生一些含矿物油废物,如机修废物、含油抹布等,根据企业按经验估算约含油废物产生量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含油废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妥善收集后置于危险废物仓,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2)废活性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气体主要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室,在吸附室中废气缓慢通过活性炭填料层,在此过程中废气中的成分被活性炭吸附。本项目共设有2台活性炭吸附箱,箱内的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需要及时更换,由此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因其表面、内部附着的污染物可能具有毒性,废活性炭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石料、沉淀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含油废物、废原料桶。其中废石料、沉淀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统一收集后交由合法的综合利用公司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含油废物统一收集定点存放,定期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废包装袋和废原料桶由供货商回收利用。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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