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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盈拓石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6 16:26:45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盈拓石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8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盈拓石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云浮市盈拓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选址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地号:06-03-0133)建设“云浮市盈拓石业有限公司年产45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为17510m2,总建筑面积为17110m2,共有厂房6卡。本项目规划变更后,因产能扩大、不饱和聚酯树脂使用量增加以及布袋除尘治理措施更改为喷淋塔治理措施,导致VOCs、颗粒物的排放量增加超过10%,因此,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项目,需要重新报批环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2.1废气

1)石英石板材荒料成型阶段的废气产排污说明:

项目设置5条石英石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年产90000平方米石英石板材。项目共计使用粉状物料15200t/a,不饱和聚酯树脂125t/a、引发剂9t/a、偶联剂11t/a。每条石英石板材生产线均通过预搅拌、进料、搅拌、人工布料、压制、固化四个重要阶段制作石英石板材,成型过程粉状物料的投加、搅拌会产生粉尘废气,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等物料中挥发出的有机成分会形成有机废气以及恶臭气体。

根据石英石板材生产线的各类设备布置特点,搅拌机、人工布料均设置在密闭性较好的车间内,其中1#生产线和2#生产线的小搅拌机和搅拌机设在A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1#生产线和2#生产线的人工布料工位设在A人工布料车间,A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设置在A人工布料车间上层;3#生产线小搅拌机和搅拌机设在B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3#生产线的人工布料工位设在B人工布料车间,B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设置在B人工布料车间上层。4#生产线和5#生产线的小搅拌机和搅拌机设在C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4#生产线和5#生产线的人工布料工位设在C人工布料车间,C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设置在C人工布料车间上层。1#~5#生产线的压机和固化炉均设置在车间外。

现场废气收集系统如下:A、B、C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的搅拌机顶部设置的出气口与废气收集系统风管直连,搅拌机腔体内的废气会被收集,A、B、C人工布料车间通过对全密封车间抽风的方式进行废气收集,1#~5#生产线的固化炉为全密封结构设备,利用内部的抽风设施进行废气收集。A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的废气收集后经TA001“布袋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放口排放;A人工布料车间的废气和1#、2#生产线固化炉内的废气收集后经TA00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放口排放;B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的废气、B人工布料车间的废气以及3#生产线固化炉内的废气收集后经TA003“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3排放口排放;C预搅拌下料搅拌车间的废气、C人工布料车间的废气以及4#、5#生产线固化炉内的废气收集后经TA004“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4排放口排放。

①粉尘产生量核算:投加、搅拌产生粉尘废气以颗粒物进行表征。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21、3022、3029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手册》--2021水泥制品制造行业系数表,物料混合搅拌产生颗粒物0.523kg/t·产品。项目1#~5#生产线合计年产45万平方米石英石板材(折合14850t/a),石英石生产线荒料成型阶段投加、搅拌的粉尘产生量为7.767t/a。

②有机废气产生量核算:石英石板材生产过程中会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固化剂、偶联剂等进行混合搅拌,不饱和聚酯树脂搅拌固化过程中是游离基引发的共聚反应,偶联剂促进固化剂释放游离基,游离基促使不饱和聚酯树脂中化学键发生断裂与之发生交联反应,该过程挥发量极少。

③恶臭气体产生量核算:本项目不饱和聚酯树脂的使用会产生少量的恶臭污染物,其主要污染因子为苯乙烯、臭气浓度。根据上述分析,苯乙烯产生量为2.761t/a。本评价对臭气浓度进行定性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深加工采用湿法作业,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喷淋水湿透板材表面,并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呈微水浴状态,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设备呈相对密闭状态,深加工过程大部分粉尘进入水体,少部分粉尘进入空气。进入空气部分粉尘计算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3032建筑用石加工行业---人造石材”中的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051kg/m3-产品,产品折算为6750m3,荒料深加工粉尘废气产生量为0.344t/a,排放速率为0.072kg/h,呈无组织排放。

当气体分子运动到固体表面时,由于气体分子与固体表面分子之间相互作用,使气体分子暂时停留在固体表面,形成气体分子在固体表面浓度增大,这种现象称为气体在固体表面上的吸附。被吸附物质称为吸附质,吸附吸附质的固体物质称为吸附剂。而活性炭吸附法是以活性炭作为吸附剂,把废气中有机物溶剂的蒸汽吸附到固相表面进行吸附浓缩,从而达到净化废气的方法。

活性炭是一种具有非极性表面、疏水性、亲有机物的吸附剂。所以活性炭常常被用来吸附回收空气中的有机溶剂和恶臭物质,它可以根据需要制成不同性状和粒度,如粉末活性炭、颗粒活性炭及柱状活性炭。活性炭是由各种含碳物质(如木材、泥煤、果核、椰壳等原料)在高温下炭化后,再用水蒸气或化学药品(如氯化锌、氯化锰、氯化钙和磷酸等)进行活化处理,然后制成的孔隙十分丰富的吸附剂,其孔径平均为(10~40)×10-8cm,比表面积一般在600~1500m2/g范围内,具有优良的吸附能力。

综上所述,项目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为可行技术。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废水产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治理设施。

1)生活用水

项目拟定员工100人,其中40人在厂内住宿。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的按10m³/(人·年)进行计(按先进值计算),有食堂和浴室的按15m³/(人·年)进行计(按先进值计算),则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1200m³/a(4m³/d)。产生的污水量按总用水量的 90%计算,则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为1080m³/a(3.6m³/d)。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建设单位后续委托云城区的清洁服务单位每隔1天到厂内将项目生活污水抽取清运到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大牛栏坑农作地作为灌溉用水回用,不外排。2)深加工废水

本项目深加工过程采用湿法作业,会产生深加工废水。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回用水泵流量为20t/h,本项目年工作时间为4800h,则深加工用水量约96000m3,废水产生系数按0.8计算(含用水损耗、沉淀池损耗、沉淀渣损耗),则深加工废水产生量为76800m3,深加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用于与深加工工序,项目深加工用水中回用水用量为76896m3(含喷淋废水),补充新鲜水用量为19104m3/a。

3喷淋废水

本项目设有2套“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共设置2台喷淋塔,水喷淋塔喷淋水日常循环使用不外排,但需定期补充新鲜水和定期更换喷淋水。本项目采用的喷淋塔液气比为0.7~0.9L/m3,本评价取0.9L/m3,1台喷淋塔的处理风量为30000m3/h,则喷淋流量约27m3/h,1台喷淋塔的处理风量为20000m3/h,则喷淋塔喷淋流量约18m3/h,喷淋塔运行时间为4800h/a,则2台喷淋塔的总喷淋量为216000m3/a。喷淋液蒸发损耗量按总喷淋量0.1%计算,故本项目补充喷淋液216m3/a。本项目喷淋塔共设有2个循环水箱,水箱容积均为2m3,水箱内的喷淋水约0.5个月更换一次,故水箱更换新鲜水96m3/a,则喷淋补充用水量为312m3/a。水喷淋塔主要去除配料搅拌工序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SS,故项目喷淋废水更换后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深加工工序,不外排。 

4)废水处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①生活污水处理可行性

项目在厂内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厂内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80m3/a,其每天排放3.6m3进入一体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5m3/d,可知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可满足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

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调节池进口处设置格栅,以拦截污水中的大颗粒杂物确保水泵正常运行。

二级接触氧化池:采用新型填料,污水在池中不断循环,充分与填料上的生物膜相接触,达到有机物迅速降解作用。

二沉池:生化后的污水进入沉淀池,污泥沉淀下来,污泥自流至污泥池中。

污泥池:来自沉淀中的污泥在此进行厌氧消化,污泥池的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进行再处理。

B、生活污水接纳处理可行性:

项目生活污水集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的旱物作地标准后,暂存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暂存池内,尾水暂存池的容积约8m3,建设单位后续委托云城区的清洁服务单位每隔1天到厂内将项目生活污水抽取清运到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大牛栏坑农作地作为灌溉用水(生活污水农灌协议书见附件10)。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6m3/d,故尾水暂存池可满足正常天气下的暂存容积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的转运服务单位应设有专用的废水转运槽罐车,具有丰富的运输经验和环保意识。根据建设单位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民委员会签订的生活污水农灌协议书,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民委员会提供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大牛坑一处15亩的林地给建设单位消纳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该林地的植被以当地村民种植的热带水果果树等常见农作物为主,参考广东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DB44/T1461.3-2021)中柑橘、龙眼、荔枝等地面灌方式的用水量,选取用水量较小的荔枝地面灌用水系数164m3/(亩·造)进行计算,作物1年1造,该地块灌溉用水最少需要2460m3/a,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080m3/a,故该林地灌溉有能力消纳本项目的生活污水。

考虑雨天时该林地无法消纳本项目生活污水的情况,建设单位在项目内另设置1个10m3的尾水暂存储罐用于储存因雨天无法转运的生活污水,根据调查云浮当地出现连续雨天的天数不超过5天,因此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尾水暂存池和另外设置的尾水暂存储罐能够满足雨天时生活污水的暂存。

本项目生活污水去向符合资源利用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措施合理可行。

②生产废水处理可行性

项目深加工废水、喷淋废水均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SS)。沉淀池采用取多级自然沉淀工艺,工艺原理为生产废水先进入沉砂池除去废水中的砂粒,调节均匀后,经过多级沉淀池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沉淀池上清液自流进入回用水池,污泥排放至污泥池,由板框压滤机脱水干化处理,干泥饼外售,滤液回流至沉砂池中。

生活污水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果树农作地灌溉。深加工废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去除大部分SS后,上清液能作为回用水回用深加工作业,生产废水不外排。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3噪声

(1)噪声源强排放情况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转时产生,噪声值约为70~85dB(A)。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围墙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源强一般降低15~25dB(A)以上,本项目预测降噪值取值为20dB(A)。

(2)防治措施

为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合理布设生产区域,使强噪声设备远离厂边界,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尽量把生产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

②企业采用低噪风机,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对风机声源采用隔声罩等减振、隔声措施。

③强噪声设备底座设置减振装置。

④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2.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拟设员工100人,其中40人在厂内食宿,在厂内食宿员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1kg/d·人计,不在厂内食宿员工生活垃圾产生系数按0.5kg/d·人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0kg/d,21t/a。生活垃圾主要成分为废纸、玻璃、果皮、残剩食物、塑料包装袋等。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沉淀渣

本项目喷淋塔废水和深加工废水一起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会产生沉淀废渣。根据上文分析,SS产生量共计为247.853t/a,沉淀池处理效率为98.5%,故沉渣(纯固体)量约为244.135t/a。经压滤后,沉渣实际含水量为30%,则沉渣产生量约348.76t/a。统一收集后交由综合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沉渣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无机废水污泥”,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61。沉渣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②除尘器截留粉尘

除尘器粉尘收集量根据物料衡算法计算为2.641-0.026=2.615t/a,除尘器截留的粉尘经收集后由交由综合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除尘器截留粉尘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工业粉尘”,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66。

废布袋

项目布袋除尘器运行过程中,因布袋损坏会有产生废布袋,废布袋的产生周期为1次/年,布袋更换个数为20个,单个布袋重量约0.5kg,废布袋产生量约为0.01t/a,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除尘器截留粉尘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的“其他废物”,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99。

边角料

深加工过程产生的边角料。根据表2-8物料平衡分析,本项目原辅材料投入量15348t/a,出方中产品产出量为14850t/a,废气排放、被吸附及截留量合计为8.692t/a,进入生产废水中的SS约3.718t/a,沉淀池沉渣量为244.135t/a,则边角料产生量约为15348 - 14850 - 8.692 - 3.718 - 244.135 = 241.455t/a。根据《一般固废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边角料属于“非特定行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中的“其他废物”,固废类别代码为303-002-99。边角料交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

⑤废包装袋

项目的石英石颗粒和石英石粉料采用吨袋包装,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产生的空吨袋进行收集,并交原料厂家回用原料打包,不做丢弃处理。空吨袋约产生15200个/年,单个重量1kg,则空吨袋总重约15.2t/a。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包括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空吨袋不做固废管理。

3危险废物

原料空桶

项目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引发剂、偶联剂会产生原料空桶,空树脂桶年产生量为250个/年,单个重量25kg,空引发剂桶、空偶联剂桶合计产生400个/年,单个重量5kg,则原料空桶产生量为8.25t/a。

②废活性炭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异味气体主要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处理,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室,在吸附室中废气缓慢通过活性炭填料层,在此过程中废气中的成分被活性炭吸附。本项目共设有8台活性炭吸附箱,箱内的活性炭吸附饱和后需要及时更换,由此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因其表面、内部附着的污染物可能具有毒性,废活性炭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900-039-49。

4)固体废物管理要求

需采取的措施如下:

①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③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④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⑤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⑧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⑨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理及相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按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要求,逐一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治理项目,并在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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