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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宏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1 08:12:56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宏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宏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宏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宏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租用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高峰村委云六路边高峰蛇塘坪(贰丰修理对面)B区三、四卡的现有厂房建设云浮市宏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610.43平方米,用地范围内仅为1栋1层厂房,厂房内设有生产车间、仓库,本项目主要回收云浮市地区的废木材,通过破碎、粉碎、制粒等工艺加工生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项目年产生物质成型燃料2.4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

2.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有破碎、粉碎、制粒粉尘废气、物料堆存扬尘。

1)破碎、粉碎、制粒粉尘废气

破碎、粉碎、制粒粉尘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本项目破碎过程中产尘点主要有破碎机出料口、粉碎机出料口、制粒机进料口三个产尘点。粉碎料仓出料至制粒机进料的过程全程使用密闭的输送带转运,物料受机械或风力扰动幅度均最小,粉尘产生量相对整个破碎、粉碎、制粒环节是最小的,约占粉尘总产生量的20%。废木材在第一轮粗破过程仅对大块物料进行破碎,破碎粒度大,该过程的粉尘量是整个破碎、粉碎、制粒环节中仅次于粉碎工艺的粉尘产生量,约占粉尘总产生量的30%,粉碎机的粉尘产生量约为50%。因此,破碎机进出料口、粉碎机出料口、制粒机进料口三个产尘点的粉尘产量分别为4.82t/a、8.03t/a、3.21t/a。

2)原料、粉碎料、成品堆存扬尘

本项目运入的废木材外形为棍状、板状等,其在堆存过程不会产生扬尘逸散。废木材经破碎粉碎后得到粒径小于1.5mm的粉碎料,粉碎料会暂存在粉仓车间的料坑中,此阶段的物料易产生扬尘。粉碎料经压制形成紧实的燃料颗粒,燃料颗粒经人工打包封装在吨袋中后暂存在成品颗粒车间,其在堆存过程不会产生扬尘逸散。

5废气处理可行性分析

参考与本项目行业相近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文件表26中机械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为集气收集+布袋除尘、其他,因此本项目采取袋式除尘和滤芯除尘器均为过滤型除尘器处理破碎。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是具有可行性的。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 废气卷》布袋除尘的去除效率一般可达到99%,本评价保守取值按99%计算,是合理的。

本项目厂房四周设有围挡,顶部设有遮盖,其结构均钢、棚结构,内部车间均形成密闭的空间,本项目不采取露天或全敞开生产模式。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的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围挡对粉尘的控制效率为60%,半围蔽式堆场的粉尘控制效率为60%,密闭式堆场的尘控制效率为99%,本项目对粉尘无组织逸散的控制效率取值是合理的。

项目各污染物通过源强收集,可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废气经治理后达标排放,各污染物经大气扩散后对敏感点的影响较少。项目建成后应落实各大气污染源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和非正常工况排放,则项目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2.2废水

1废水产排情况分析

本项目员工生活用水会产生生活污水,制粒机在工作过程中全产生较大热量,为了保证制粒机的正常运行,需采用水冷却方式对制粒机进行冷却,冷却水经冷却塔后循环使用,不产生生产废水。

1)生活用水及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总人数为8人,均在不在厂内食宿,国家行政机构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的按10m3/(人·年)进行计算(按先进值计算),则项目生活用水量为80m3/a。生活污水产污系数按9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a。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等,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限值后,转运给广东南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在高峰街道樟树冲从事种植竹、木活动,本项目经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可资源化利用作为竹、木的灌溉用水。

2设备冷却用水

制粒机在工作过程中全产生较大热量,为了保证制粒机的正常运行,需采用水冷却方式对制粒机进行冷却。设备配有冷却水管路,使得冷却水不与物料接触、不受到污染,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本项目每台制粒机配套冷却水泵流量为2m3/h,项目年工作2400h/a,则冷却水循环量为14400m3/a,冷却水的蒸发损失量按冷却水循环量的0.1%计算,则全年补充新鲜水量为14.4m3/a。设备冷却水不直接接触产品,冷却过程无杂质掺入,可循环使用,不产生废水。

2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1)生活污水处理可行性

本项目在厂内设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2m3/a,其每天排放0.24m3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三级化粪池工艺流程介绍如下:

三级化粪池:化粪池是处理粪便并加以过滤沉淀的设备。其原理是固化物在池底分解,上层的水化物体,进入管道流走,防止了管道堵塞,给固化物体(粪便等垃圾)有充足的时间水解。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生活处理构筑物,可处理悬浮物固体浓度(SS)为100~350mg/L,有机物浓度CODCr在100~400mg/L之间,其中悬浮性的有机物浓度BOD5为50~200mg/L的污水。污水在化粪池内沉淀、厌氧发酵分解过程可以有效降低CODCr、BOD5、SS和氨氮的浓度。

2)生活污水接纳处理可行性:

项目生活污水集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地作物标准后,运至广东南润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位于高峰街道樟树冲人工种植的竹、林地进行灌溉。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合理处置、利用后,不会外排地表水体,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明显影响。

.2.3噪声

1噪声源强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产生的噪声级约为75~95dB(A)。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降噪措施等约能降低10~15dB(A)。

2噪声源防治措施

为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对破碎机、风机等噪声较高的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如安装隔声罩、消声器等。

③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通过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效果保守取值10~15dB(A)。

④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项目应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这样可降低噪声级5-15dB(A)。

3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各类设备原始噪声产生源强约为75~90dB(A),通过采取减震降噪等措施后,预计能达到降噪10~15dB(A)的效果,降噪后设备噪声产生源强约为65~75dB(A),再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手段,预期能有5-15dB(A)的降噪效果,由于项目仅在昼间生产,则昼间的项目厂界的噪声排放源强为60dB(A),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标准。同时,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保护目标,距离项目周边最近敏感点为云浮市第一中学高峰校区,两者相距800m,本项目噪声通过厂外的距离衰减、绿化隔声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2)一般工业固废

①除尘器截留粉尘(编号254-002-66):

本项目除尘器粉尘收集量根据物料衡算法计算,可得除尘器截留粉尘11.608t/a,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可继续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②废布袋、滤芯(编号254-002-99):

项目布袋除尘器运行过程中,因布袋损坏会有产生废布袋、滤芯,根据类比法估算废布袋产生量约为0.05t/a,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

③废包装物(编号254-002-99):

本项目在包装生物质成型燃料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物,主要为吨袋,本项目成品打包会使用24000个吨袋,废弃吨袋产生量按用量的1%考虑,即240个,根据吨袋重量1kg/个,可计算出本项目废包装物产生量为0.24t/a。废包装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内,定期交资源回收公司资源化利用。

3)危险废物

①含油废物

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过程及设备运转需要使用机油,机油属于消耗品,不会产生废机油,但机修过程会产生一些沾染矿物油废物的废弃手套、废弃抹布、废零件等含油废物,根据企业按经验估算约含油废物产生量为0.01t/a。

要求采取的固废防治措施,主要要求如下:

1)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2)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3)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4)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5)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6)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7)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 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 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8)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的事故风险值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表明本项目风险水平较低,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加强日常防控以及设置相应的应急设施,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防可控的,且项目周围村庄和居民较少,环境敏感点较少,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较小,属于可接受范围。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的要求。项目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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