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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15 08:43:13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9月,主要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现拟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租赁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办夏洞村委榃俄村背地段(联华石材对面)处的厂房建设云浮市海洲环保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建设项目。项目用地中心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1′50.661″,北纬22°56′1.118″。项目占地面积1200m2,建筑面积1082.56m2,利用石材废浆生产制砖原料。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石材废浆8万吨(含水率为70%)。主要分布有办公区、生产加工区、原料及成品堆场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项目租用已建厂房,环境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不涉及土地平整、主体工程建设。因此,本环评报告重点分析运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

4.2.1地表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员工的日常生活污水、压滤废水。

(1)产排污环节、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压滤废水和生活污水。

(3)污染源强核算过程

①生活污水

项目共有员工6人,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用水,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②压滤废水

项目浆渣压滤过程会有大量的压滤废水产生,根据产品含水率变化分析可知,原料石材浆渣含水率为70%,经过压滤脱水后泥饼含水率约为30%。项目原料石材浆渣处理量为8万t/a,其中固水分别为2.4万t/a、5.6万t/a,则经压滤脱水后泥饼量约为3.43万t/a,即压滤废水产生量为4.57万t/a。

压滤废水中主要含污染物为SS。压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暂存在沉淀池尾部的清水池,随后由槽罐车每天抽运到周边石材厂回用于深加工工序,不外排环境水体。

(4)废水处理可行性分析

①生活污水处理可行性

项目在厂内1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对厂内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4m3/a,其每天排放0.18m3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m3/d,可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可满足项目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

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调节池进口处设置格栅,以拦截污水中的大颗粒杂物确保水泵正常运行。

二级接触氧化池:采用新型填料,污水在池中不断循环,充分与填料上的生物膜相接触,达到有机物迅速降解作用。

二沉池:生化后的污水进入沉淀池,污泥沉淀下来,污泥自流至污泥池中。

污泥池:来自沉淀中的污泥在此进行厌氧消化,污泥池的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进行再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去向符合资源利用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措施合理可行。

②生产废水处理可行性

A)治理设施可行性分析

项目压滤废水主要的污染物为悬浮物(SS)、石油类等污染物,通过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沉淀池采用取多级自然沉淀工艺,工艺原理为压滤废水先进入沉砂池除去废水中的砂粒,调节均匀后,经过多级沉淀池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沉淀池上清液自流进入清水池,沉渣抽回泥浆池中,再由压滤机脱水干化处理,沉渣统一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滤液回流至沉淀池中。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本项目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为可行技术。

B)外运其他公司回用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压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由槽罐车抽运到周边石材厂回用于深加工工序。项目建设单位、石材厂及建材公司应做好每次抽取转移浆渣和外运上清液的记录台账(台账应包含:浆渣转移量、上清液转移量、对应的转移时间、运输负责人和接纳负责人等内容)。项目压滤废水经超过40min沉淀处理后即可抽取外运,因此经沉淀处理后的上清液无需长时间储存在项目内。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压滤水可满足接纳方所需水量。建设单位保证压滤水达到石材厂深加工用水回用质量标准要求(SS≤100mg/L),采用槽罐车抽运至接纳方作为深加工用水使用。接纳方必须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4.2.2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产生情况

项目进料浆池设置在厂房内进门处,原料运输车辆缓缓驶入厂房内泥浆池旁,用泵通过管道将石材浆渣输送至进料浆池,原料湿润度极高,该过程不会输送粉尘;泥渣堆存产生的粉尘废气包括装卸场尘和风蚀扬尘,经压滤后的泥渣含水率为30%,此时的泥渣呈半干化状态,该含水率的物料在堆存过程不易受风力影响产生风蚀扬尘,且泥渣采用室内堆放,受风力影响甚微。本评价对泥渣堆放过程产生的风蚀扬尘仅作定性分析。泥渣在装车过程产生的少量的粉尘废气。除此之外,本项目还会产生铲车的燃油尾气。

(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综上分析,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TSP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2018年9月1日)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区域主导风向为东北风,最近敏感点为榃俄村(位于西南面),与厂界距离为155m,位于项目下风向位置。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建设单位做好堆场围挡措施,并定期清理车间内沉降的粉尘,同时本项目拟通过控制非道路移动设备使用的柴油品质和设备的保养,进而控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通过实施大气污染物控制措施,能使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通过自然扩散后在厂界处的无组织排放情况能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以及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4.2.3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噪声源强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噪声来压滤机、柱塞泵、泥浆泵、搅拌罐和铲车等。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少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企业在选购设备时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保证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排放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

②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

③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④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噪声;

⑤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⑥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执行"三同时"制度。对防振垫、隔声、吸声、消声器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3)厂界噪声达标分析

经上述控制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各噪声源在以最大噪声值运行的情况下,噪声传播至厂界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则对项目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周边项目周边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的敏感点影响较小。

4.2.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固废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垃圾和沉淀池沉渣。

(1)生活垃圾:项目劳动定员6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员工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则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0.9t/a。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对外随意排放,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一般固废

①沉淀池沉渣(422-001-99):项目压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废水处理过程会有一定的沉渣产生,根据废水源强分析可知,SS处理量约为20.565t/a。沉淀池的沉渣本质是项目产品,因此通过定期抽送至浆渣池,并经搅拌、压滤机压滤后,将沉渣的含水率控制在30%后可以作为本项目产品统一暂存在成品区,并外售给佛山市华实建材有限公司。经压滤后沉渣含水率为30%,则含水率为30%的沉渣产生量为20.565t/a ÷(1-30%) = 29.38t/a,统一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给佛山市华实建材有限公司。

③污泥(422-001-62):项目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生物处理过程会产生生化污泥,生化污泥量按照每消耗1kg的COD产生0.3kg干泥计,根据项目污水处理情况,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干污泥的产生量约0.004t/a,污泥含水率按70%,故污泥产生量为0.013t/a。污泥暂存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池内,建设单位每年对污泥池进行清污,污泥收集交给资源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

(3)危险废物

①含油废物:项目在机械设备维修过程及设备运转需要使用机油,机油属于消耗品,不会产生废机油,但机修过程会产生一些沾染矿物油废物的废弃手套、废弃抹布、废零件等含油废物,根据企业按经验估算约含油废物产生量为0.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含油废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49-08,妥善收集后置于危险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沉淀池沉渣、污泥)。

①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设单位还应加强对生活垃圾堆放场点的管理,定期进行消毒、杀灭害虫等措施,以免孽生蚊蝇,影响周围环境。

②一般固废: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暂存在成品区,定期作为产品外售给佛山市华实建材有限公司。污泥暂存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池内,定期交由资源综合利用公司回收利用。项目无需单独设施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设施、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对未处理的固体废物做出妥善处理,安全存放。

③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危险废物储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

需采取的措施如下:①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

③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

④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危害性。

⑤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 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

⑥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⑦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根据经济、技术条件对工业固体废物加以利用;对暂时不利用或者不能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安全分类存放,或者采取无害化处置 措施。贮存工业固体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⑧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⑨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

4.2.5地下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交云城区守信清洁服务部抽取清运至安塘镇红营村果地作为灌溉水使用;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由槽罐车抽运到周边石材厂回用于深加工工序用水,不进入地下水环境。因此,不会改变地下水系统原有的水动力平衡条件,也不会造成局部地下水水位下降等不利影响。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生产车间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漏措施,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4.2.6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交云城区守信清洁服务部抽取清运至安塘镇红营村果地作为灌溉水使用;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由槽罐车抽运到周边石材厂回用于深加工工序用水,不外排。因此不会出现大气沉降和地面漫流等污染途径。项目生产车间内做好硬化、防渗措施,无使用酸等腐蚀性化学品,无垂直入渗影响土壤环境。项目各功能区均采取“源头控制”、“分区控制”的措施,可以有效保证污染物不会进入土壤环境,防治污染土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在室内堆放,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的要求,经收集后均进行妥善处理,不直接接触土壤环境,不会对土壤环境造成影响。

4.2.7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生产,不涉及大型施工等作业。本项目区域内无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敏感生态区、也没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惜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周边无生态敏感目标,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经处理处置达标后,不会对生态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本评价报告认为,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与相关环境功能区划具相符。建设单位在严格执行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上述建议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生产和消防安全设施的运行管理,是符合国家、地方的环保标准要求的。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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