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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华智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喷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0 09:15:52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华智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喷漆生产线建设项目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华智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喷漆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华智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广州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街双上村委双上村大石岭顶地段(路通顺混凝土公司侧),占地面积2994m2,建筑面积2994m2,总投资225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原项目主要从事H型钢、水槽的生产加工,年产H型钢132吨、水槽10吨。新增占地面积635.2平方米,建筑面积506平方米。扩建完成后总体项目占地面积3629.2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新增投资金额75万元,扩建完成后总体项目投资金额300万元。对原项目完成机加工的产品(H型钢132吨)进行喷漆加工,水槽产品、工艺不变,并新增H型钢(喷漆)708吨、圆钢产品(喷漆)4.84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废气:,施工现场采取围蔽施工,在围墙布置洒水装置,并每天定期对场地内洒水进行抑尘,有效地控制施工扬尘;运输车辆装车不宜过满,而且应采用封闭车辆,用帆布覆盖,在运输过程中做到不洒落尘土,以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工程的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才可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清洁;运输车辆装车不宜过满,而且应采用封闭车辆,用帆布覆盖,在运输过程中做到不洒落尘土,以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工程的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设置相应的车辆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才可出场,并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清洁;通过洒水保湿来增加露天材料及裸露渣场的含水率,或覆盖遮蔽物可有效减小堆场扬尘。

废水:施工废水经废水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等、不外排,对当地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①在选用运输车辆的时候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另外应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禁止使用报废车辆,防止车辆不正常行驶时带来噪声污染的增加或产生新的噪声源;

②运输车辆沿途应保持低速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③加强往来运输车辆的管理、计划和调度,可以将运输车辆往来的时间安排在10:00~12:00以及20:00~22:00之间,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工程队交通堵塞增加噪声污染。

固废:

施工期平整场地、工程建设产生如废砖头、废水泥块、废钢筋条等。临时堆放在场内空地,不占用绿地,定期运到市政管理局指定地点堆放。本项目厂区施工期间工程场地平整设计充分利用厂区现有的地形高差,预计土石方可平衡,无多余土石方产生。

运营期

废气: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产生量较少,经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喷砂抛丸粉尘废气依托原项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喷漆有机废气、漆雾经围蔽喷漆房负压收集后进入“水喷淋净化塔+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噪声:项目各主要设备声源在厂区内的位置及拟采取的减振、隔声、消声措施,本改扩建项目不会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废水:水性漆喷枪使用去离子水在喷漆房内清洗,清洗喷枪废水储存至收纳桶中回用作调漆用水,调漆用水在产品使用过程损耗,每半年更换一次,更换废水量约为1.6t/a,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水喷淋净化塔配套循环水箱,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故本改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处理;沉降金属粉尘、边角料等一般固废交由一般固废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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