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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贝洛斯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2 09:55:01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贝洛斯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贝洛斯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贝洛斯石英石有限公司年产人造石1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贝洛斯石英石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高龙围324线侧,占地6365平方米,配备4条人造石生产线,年生产规模为10万平方米人造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合理布设生产区域,使强噪声设备远离厂边界,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尽量把生产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

②企业采用低噪风机,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对风机声源采用隔声罩等减振、隔声措施。

③强噪声设备底座设置减振装置。

④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废气:4条石英石生产线的各工位废气收集情况如下:预搅拌工位设置在密闭车间,车间内配有抽风设施进行废气收集。搅拌工位设置在密闭车间,车间内配有抽风设施进行废气收集,搅拌设备运行时保持密封状态并联通抽风设施。人工布料压板车间为三面+顶部围蔽,一面加装软帘,车间上部设置集风管对车间废气进行收集。最后固化工序采用的固化炉运行过程为密闭结构设备,设备内部设有抽风设施。4条石英石生产线各工位的废气收集后进入1套“水喷淋+水气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废气治理,治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深加工采用湿法作业,设备自带喷水装置,喷淋水湿透板材表面,并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呈微水浴状态,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物作地标准后,全部用于灌溉用水,生活污水不外排。深加工废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去除大部分SS后,上清液能作为回用水回用深加工作业,生产废水不外排。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由综合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含油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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