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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1 11:16:49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8万吨石材浆渣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双羌村委云卜村长尾短尾坑及江尾村委地段,项目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760m2,建筑面积1760m2,项目年处理8万吨石材沉淀池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①企业在选购设备时购置符合国家颁布的各类机械噪声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保证运行时能符合工业企业车间噪声排放标准,同时能保证达到厂界噪声控制值。②对噪声污染大的设备,如风机等须配置减振装置,安装隔声罩或消声器。③对产生的机械童击性噪声采用性能好的隔声门窗将噪声封隔起来,以减少噪声的传播,设置隔声控制室,将操作人员与噪声源分离开等。④在噪声传播途径上采取措施加以控造,如强噪声源车间的建筑围护结构均以封闭为主,同时采取车间外及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阴隔声音的传播。⑤项目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执行"三同时"制度。对防振垫、隔声、吸声、消声器等降噪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⑥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废气:项目车间地面在进出物料时易产生扬尘,通过对厂区地面硬化,在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池,定时清扫、定时洒水等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集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转运至云浮市新城园林有限公司供果林灌溉;生产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用水回用于石材厂。

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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