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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祥汇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砂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1 15:21:29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祥汇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砂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祥汇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砂3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祥汇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石砂3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祥汇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广州粤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双羌村委云卜村长尾短尾坑及江尾村委地段,占地面积1190平方米,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占总投资的5%。计划年产石砂30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噪声:主要有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包括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噪声源大部分是移动声源,没有明显的指向性,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废气:拟采取以下措施:①施工场地周边搭建高度不低于2.5m的彩钢板围挡,缩小施工现场扬尘和尾气扩散范围;②地面建筑施工设置防尘纱网,搭建原辅料堆棚用于储存原辅料,避免露天堆放;③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在施工现场制作混凝土以减少施工扬尘污染环境;④施工场地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每天定期对施工现场、扬尘区及道路洒水,防止浮尘产生;⑤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原料的车辆应用封闭车辆,防止遗洒、飞扬,卸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少扬尘量;施工场地进出口建设沉淀池,以清洗运输车辆的车轮,严禁车轮带泥上路。

废水: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包括基建的开挖和钻孔时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废水等施工过程。本项目拟设临时沉淀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收集后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洒水。施工废水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到余泥渣土受纳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运营期

噪声:建设单位对噪声污染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治:

A.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B.将高噪声安置位置尽量远离项目民居并采用封闭门窗的隔音措施,安装底座加设橡胶隔振垫,四周加吸声材料,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影响,设备振动级的衰减量可达20dB(A);C.通过规划建筑物合理布置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靠远离居民点,利用距离、隔墙等条件,减小厂界噪声。D.进出车辆严格控制,项目内禁止鸣喇叭,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及怠速。E. 在生产管理控制中保持设备良好运转状态,不增加不正常运行噪声。F. 加强工人噪声控制意识,避免误操作产生异常噪声。G.内装修用一定量的吸声材料,以最大限度减少对敏感点影响,噪声衰减量可达10~20dB(A)。

废气:建设项目在破碎机与振动筛上方安装集气罩,破碎、筛分工序粉尘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布袋散风沉降,收集后的粉尘混入成品外售。

废水: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无废水排放;生活用水依托工业园区办公楼卫生间,不新增废水排放口排放生活污水。

固废: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本项目破碎、筛分粉尘,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经收集后混入成品外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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