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广东粤之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02 10:24:07   信息来源:本网

广东粤之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粤之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粤之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再生资源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粤之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

环评机构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内已建设的厂房进行生产,租赁范围包括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的废钢仓库及废钢车间区域,总租赁面积为50000m2。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从市场上回收普通废钢约505万吨,年产成品废钢500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租用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厂房,施工期仅需进行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工作,无施工期环境影响问题。

运营期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于设备运作,噪声源强在70-90dB(A)之间。项目所有设备均在室内,车间墙壁拟采用钢筋砖混结构,且设备均进行减振处理。①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处理,减少设备振动产生的噪声;②项目的门窗应在生产期间保持常闭;③加强设备维护,防止因设备故障或零件损耗等产生额外的事故噪声;④向生产人员发放耳塞、耳罩等劳保产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降低噪声对生产人员造成的影响。

废气:①废钢碎屑中颗粒较大的部分直接沉降到地面,小部分颗粒较小的碎屑会在车间呈无组织逸散。废钢碎屑经环保除尘风送式喷雾机进行除尘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的废钢碎屑颗粒物量为0.387t/a。②卸料区域采用封闭厂房卸料及喷雾降尘的方式减少扬尘的无组织排放量,采取措施后卸料扬尘将降低80%,则卸料扬尘的年无组织排放量为1.054t/a。③本项目通过地面硬化、控制运输车辆最高车速、加强厂区地面清洁以及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洒水降尘的方式降低运输扬尘的产生量。

废水:①本项目车间除尘废水来自于喷雾除尘,喷雾降尘产生的废水全部蒸发,不外排。②车辆清洗产生废水按总水量的80%计算,废水产生量为9893.95m3/a(32.98m3/d),全部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③冷却水用于设备冷却,在设备内循环,无废水产生及排放。④生活污水产生后经三级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接入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废水管道,与金晟兰厂区的生活污水共同排放进入腰古生活污水处理厂。

固废: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产固废及生活垃圾。①车辆除尘产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沉淀池中沉淀物作为污泥处理。②剪切工序产生的较大粒径废钢碎屑直接沉降到设备周围,小粒径废钢碎屑经喷雾降尘后沉降到地面及设备周围,清扫收集后使用铁皮包裹并投入打包机打包,打包后产品可用于熔铸炉熔铸中。③严重锈蚀、带涂镀层废钢、废不锈钢及非钢废金属等不符合以上标准的原料,本项目在卸料分选工序中取出,并交回供应方处理。④本项目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⑤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