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敏峰高新材料公司年产30000吨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4 08:48:47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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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敏峰(不带盖章版) | 云环审[2025]5号 | 2025-02-20 | 敏峰高新材料(广东)有限公司 | 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B01-1-f地块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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