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15:42:22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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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云环审[2021]9号 | 2021-09-23 | 云浮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云浮云安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云浮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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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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