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润永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扩建52.664万㎡五金配件电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罗定市润永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扩建52.664万㎡五金配件电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罗定市润永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扩建52.664万㎡五金配件电镀项目 |
建设单位 | 罗定市润永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罗定市双东镇罗定市电镀工业生产基地内B07栋第2层 |
环评机构 | 广州俊博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罗定市润永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电镀面积9.72万㎡五金配件建设项目”位于罗定市双东环保工业园厂房B07第4层,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2020年3月11日,项目环评文件取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云环建管〔2020〕34号)。2020年8月25日,公司首次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45381MA53B7P904001P,2021年6月30日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445381-2021-034-L。2022年1月,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6年,为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罗定市润永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罗定市双东环保工业园B07栋第2层扩建1条半自动碱铜光镍滚镀线,1个半自动镀氯化镍工段,1个半自动电白滚镀工段,1个半自动除蜡活化工段,8个手动滚镀杂色工段(青古铜、枪色、真金、银、白铜锡、代金、浅金、代铬)、1个化学保护工段、1个浸泡脱水工段、1个电解银工段。项目年电镀五金配件89983.8288万件,产品基材总表面积约52.664万㎡,总质量约2668.9吨。项目采用多层电镀,镀种包括碱铜、光镍、电白、氯化镍、青古铜、枪色、真金、银、白铜锡、代金、浅金、代铬等,各镀层总面积约158.3198万㎡/年。代金、浅金上漆工序依托现有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是氰化氢、碱雾、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等。 氰化氢雾单独收集后采用二级“1.5%氢氧化钠+1.5%次氯酸钠溶液”喷淋处理。氯化氢、碱雾收集后采用“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处理。喷漆、烘漆炉依托现有项目设施,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顶部负压系统引至楼顶平台,采用“水帘柜(喷漆房)+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分别经29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电镀工序产生的氰化氢、氯化氢等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碱雾无相应的排放标准,仅开展污染源强核算。扩建后全厂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NMH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有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扩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氰化氢、氯化氢、颗粒物,以及现有项目排放的氰化氢、铬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物,参照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废水种类为含镍废水、含氰废水、混排废水、高浓废水以及酸碱废水,产生的废水经管道分类收集至生产楼室外废水收集罐,经基地废水分类收集管道到基地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非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外排,生产废水中水回用率应不低于60%,回用于清洗工序。 本项目位于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内,项目生活污水经基地生活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市政管网送入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罗定江。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距离衰减、减振等措施,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对应排放限值。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工件、废普通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水性漆漆渣等,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化学品包装物,含镍废液、槽渣、废滤芯、废滤纸、污泥,含铜废液、槽渣、废滤芯、废滤纸、污泥,含钴、锡废液、槽渣、废滤芯、废滤纸,含金废液、槽渣、废滤芯、废滤纸,含银废液、槽渣、废滤芯、废滤纸,混排废水收集罐污泥,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手套、废抹布,干式过滤器废滤料、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拟对各区采取源头防控、分区防渗、地面硬化等措施,以预防渗漏事故,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的措施,供群众了解项目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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