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吨优特钢项目二期三区(1780mm热连轧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吨优特钢项目二期三区(1780mm热连轧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吨优特钢项目二期三区(1780mm热连轧生产线) |
建设单位 | 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云智大道1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金晟兰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吨优特钢项目二期三区(1780mm热连轧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改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云智大道1号。现有项目年产优特钢 360万吨,热轧钢材 349.2万吨。改扩建项目年产600万t热轧带卷轧钢产品,新增1座150t旋转双工位LF精炼炉、2套150t双工位VOD精炼炉,2座双流板坯连铸机、3座加热炉及其相应公辅设施和1条1780mm热轧卷板线。改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优特钢 360万吨不变,热轧钢材年总产量增加至 832.8万吨(现有工程相应减少一部分产量)。生产氧化铁皮副产品14564吨/年。 改扩建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其中环保投资1.4亿元,约占总投资的5.83%。新增职工人数200人,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新增员工依托一期工程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废气包括炼钢(精炼)及上下料产生的废气,连铸废气,2#、3#和4#轧钢加热炉产生的废气,精轧废气,粗轧废气,热闷池废气和棒磨废气。 炼钢(精炼)及上下料产生的废气以颗粒物为表征,LF精炼炉经“炉盖罩+密闭罩”、散装上下料废气采用“半密闭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2套VOD真空精炼装置废气采用“密闭罩”收集,分别经1套布袋除尘器TA002、TA003处理,上述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59m高排气筒排放。连铸产生的废气以颗粒物为表征,采用半密闭罩收集, 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25排放。2#、3#和4#轧钢加热炉尾气采用低氮燃烧处理,产生的废气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表征,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由60m高排气筒DA026、DA027和DA028排放。粗轧废气以颗粒物为表征,采用顶吸罩收集后进入1套湿法除尘器TA005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29排放。 精轧废气以颗粒物为表征,采用顶吸罩收集后进入1套湿法除尘器TA006处理后,由1根40m高排气筒DA030排放。热闷池废气以颗粒物为表征,通过加盖热闷池密闭收集,依托现有的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32m高排气筒DA017排放。棒磨废气以颗粒物为表征,通过半密闭罩收集,依托现有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现有27m高排气筒DA018排放。 炼钢(精炼)及上下料产生的废气、连铸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表3 特别排放限值,车间无组织排放执行表4现有和新建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中的有厂房生产车间限值。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表2 第二时段。2#、3#和4#轧钢加热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 表3特别排放限值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附表2限值的较严值。精轧废气、粗轧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 表3 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4 现有和新建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中的无完整厂房车间限值。热闷废气和棒磨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 表3 特别排放限值。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废水包括净环水系统排污水、浊环水系统排污水 、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净环水系统排污水为间接冷却水,经冷却、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浊环水系统排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经“沉淀+除油+冷却”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中 “洗涤用水” 标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进入初期雨水池暂存,后泵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浊环水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腰古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噪声源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及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声、高效率的设备,建筑隔声,消声以及合理布局等措施降噪。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钢渣、断头废钢、废耐火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和湿法除尘污泥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钢渣、断头废钢、废耐火材料、除尘灰、废布袋和湿法除尘污泥分别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定期交由具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改扩建项目在危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LNG罐区等进行了重点防渗,一般固废暂存间、原料堆场、生产车间地面等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等进行了一般地面硬化处理,基本不存在下渗进入地下水、土壤的通道。厂区设置事故应急池,厂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将消防废水转移至事故应急水池暂存,故障、事故解除后妥善处理,禁止将未经有效处理的废污水外排。在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产生的环境风险可控。 根据《报告书》的分析,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的措施,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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