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云浮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是否继续?

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硫化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2 15:29:05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硫化锌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硫化锌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云海路1号

环评机构

广东中正环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硫化锌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工业园云海路1号。现有项目年产表面包覆活性纳米粉体45000吨和纳米功能母粒30000吨。扩建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利用厂区云浮鸿志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的2号反应厂房、2号脱水干燥厂房建设一条硫化锌生产线,年产硫化锌2000吨和副产硫酸钠2675.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氧化锌投料工序、硫化锌物料闪蒸干燥工序、硫化锌物料煅烧工序、硫化锌物料粉碎和包装工序、硫酸钠粉碎和包装产生的粉尘,硫酸投料反应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硫化锌物料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以及热风炉燃用天然气产生废气。氧化锌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锌及其化合物为表征,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新增的1套布袋除尘器TA001,脉冲喷气将布袋上吸附的粉尘吹落返回投料釜中,不外排;硫化锌物料闪蒸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锌及其化合物为表征,废气经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进入两套新增的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2和TA003处理后,由18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硫化锌物料煅烧产生粉尘以颗粒物、锌及其化合物为表征,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的二期工程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8米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硫化锌物料粉碎和包装产生的颗粒物以颗粒物、锌及其化合物为表征,经集气罩局部收集后进入新增的1套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18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硫酸钠粉碎和包装产生的粉尘以颗粒物为表征,粉尘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硫酸投料产生的酸性废气以硫酸雾为表征,废气管道密闭收集后依托现有的二期工程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18米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硫化锌物料煅烧工序产生的废气,以二氧化硫为表征,经煅烧设备排气口密闭收集后进入现有的二期工程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由18米高的排气筒DA009排放;硫酸储罐产生的呼吸废气,以硫酸雾为表征,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热风炉燃用天然气产生废气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为表征,项目使用低氮燃烧器,废气进入闪蒸干燥设备连接两套新增的旋风+布袋除尘器TA002和TA003处理后,由18米高的排气筒DA007排放。

生产工艺产生的二氧化硫、硫酸雾、颗粒物、锌及其化合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热风炉燃用天然气产生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扩建项目新增废水包括生活污水、一次压滤水洗废水、一次浆化废水、二次压滤水洗废水、二次浆化废水、三次压滤水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碱液吸收塔废水、初期雨水和三效蒸发工序产生的冷凝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汇入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硫化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钠溶液与一次压滤水洗废水进入三效蒸发设备进行浓缩蒸发形成硫酸钠副产,不外排;一次浆化废水、二次压滤水洗废水、二次浆化、三次压滤水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碱液吸收塔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后依托现有的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满足综合园区污水厂进水标准,经园区市政管网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8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其中无明确项则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规定的水质标准)后,由园区企业回用,不外排;三效蒸发工序产生的冷凝水回用于生产线上水洗、浆化工序用水,不外排。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扩建项目新增噪声源为反应釜、粉碎机、闪蒸干燥机、压滤机、泵、风机、三效蒸发设备等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扩建项目新增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布袋、板框压滤机滤布、废母液、硫化钠杂质以及待鉴定的废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回到对应生产环节,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和板框压滤机产生的废滤布集中收集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根据毒性浸出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若鉴定为危险废物,则需要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则按照一般固废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定期监控的原则,对厂区进行分区防治。根据项目各功能单元是否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及其风险程度,将项目所在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附件: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维护单位:云浮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66-8822643 e-mail:gdyfxx@21cn.com
ICP备案号:粤09015554号-1 网站标识码:4453000050

粤公网安备案 445302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