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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誉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电镀五金配件56.29万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7 10:05:38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罗定市誉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电镀五金配件56.29万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定市誉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电镀五金配件56.29万m2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罗定市誉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罗定市双东镇罗定市电镀工业生产基地内B01栋第二层

环评机构

广州俊博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罗定市誉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租用罗定市双东镇罗定市电镀工业生产基地内B01栋第二层,建筑面积186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拟建设1条全自动挂镀碱铜+酸铜+光镍+哑镍生产主线、1个全自动铁件前处理+镀冲击镍工段、1个全自动锌合金件前处理工段、1个全自动铝合金件前处理工段、10个手动挂镀工段(珍珠镍、哑镍、白铜锡、黑镍、枪色、浅金、金、银、仿金、玫瑰金)和1个全自动挂镀工段(代铬)用于后续镀种加工、2个化学保护工段、1个电泳工段、1个喷漆房、1个化学退挂工段。项目年电镀加工五金配件19464.192万pcs,产品基材总表面积约56.29万m2、总质量约5157.99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氰化氢、氯化氢、碱雾、硝酸雾、有机废气、恶臭和颗粒物。

氰化氢废气产生槽设置单独封闭系统,采用顶部吸气罩吸气,所有开口处呈负压,氰化氢废气收集后采用“1.5%氢氧化钠+1.5%次氯酸钠溶液”喷淋塔处理再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脱膜、活化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和碱雾,经电镀区线整体封闭和顶部吸气罩收集后采用“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中和处理后再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退挂工序产生的硝酸雾,经单独的封闭操作间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10%碳酸钠+氢氧化钠溶液”喷淋塔中和处理后,与处理达标的氯化氢和碱雾合并到1根29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电泳、喷漆和烘漆产生的有机废气、恶臭和颗粒物,电泳槽产生的废气经电镀区线整体封闭和顶部吸气罩收集,喷漆房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再经负压抽风系统密闭收集,烘漆房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抽风系统密闭收集,上述废气分别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再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氰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 5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总VOCs的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基地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近期基地用槽车将生活污水接驳入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电镀工业园的管网接入口,远期待配套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建成后,经管网纳入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含氰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和酸碱废水,上述废水由相应的专用管道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后依托基地废水治理设施分类处理。电镀车间里分别收集含氰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和酸碱废水,分别排至污水管网后统一纳入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部分回用(回用率应不低于60%),其余经处理达到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非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罗定江。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车间生产设备、风机等。项目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并对生产车间的门、窗加设隔声材料等噪声治理措施。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废工件和普通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物、废化学品包装物、废电镀液、槽渣、废滤芯、废滤纸、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手套、废抹布、退挂废液、漆渣、干式过滤器废滤料和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时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工件和普通包装材料交回供应商回收利用;纯水制备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废物委托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物、废电镀液、槽渣、废滤芯、废滤纸、废矿物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手套、废抹布、退挂废液、漆渣、干式过滤器废滤料和废活性炭经分类暂时存放在危险废物储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可能产生土壤和地下水不良影响的各项途径均拟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所在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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