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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云浮郁南润河乡村振兴示范性复合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5 21:22:29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华润云浮郁南润河乡村振兴示范性复合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华润云浮郁南润河乡村振兴示范性复合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建设单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供电局

建设地点

线路途经云浮罗定市、郁南县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华润云浮郁南润河乡村振兴示范性复合光伏项目接入系统工程拟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途经云浮罗定市、郁南县。本工程总投资1748万,其中环保投资45万。本工程为华润云浮郁南润河300兆瓦乡村振兴示范性复合光伏项目接入系统的配套线路工程,本期接入系统工程新建一回线路接入220kV陀埇站,220kV陀埇输变电工程中预留1个220kV出线间隔供本工程线路接入。本工程新建220kV单回架空线路长约7.1km,导线选用2×JL/LB20A-630/45型铝包钢芯铝绞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施工期间,为了减轻扬尘、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时,应集中配制或使用商品混凝土,然后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此外,对于裸露施工面应定期洒水,减少施工扬尘。

2、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控制扬尘污染。

3、施工临时中转土方以及弃土弃渣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洒水或覆盖。

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扬尘防治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5、合理安排工期,对未开工或临时停工的建设用地,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防尘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6、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检修。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2)废水

施工期间,为了减轻施工废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废水含泥沙和悬浮物,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会使管道淤塞。工地内积水若不及时排出,可能孳生蚊虫,传播疾病。对此,施工单位应严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回用,严禁施工废水排入周边水体。

2、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在附近民房,产生生活污水排入租房的原有污水处理系统,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3、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建设临时导流沟,避免暴雨冲刷导致污水横流进入周边水体。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

4、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避免油类物质进入附近水体。

5、沉淀池的泥浆应及时固化,用于基坑回填,并及时绿化。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废水排放,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

(3)噪声

施工期间,为了减轻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

2、 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

3、运输车辆在途经声环境敏感点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

4、 除抢修和抢险工程外,施工作业限制在昼间进行。中午十二时至十四时尽量用噪声源强小的设备。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等作业,需要延长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并于连续施工之日1天前公告附近居民和单位。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告”的要求操作,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运营期间,为了减轻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在线路设备采购时,应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为了减轻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施工人员一般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可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塔基开挖时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严实,多余土石方应在周围进行平整,施工结束后进行绿化。

3、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不得随意丢弃,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产生。

(5)电磁环境

本工程投运后,拟建架空线路沿线处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同时满足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0.05k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为了减轻运营期电磁辐射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应采取以下措施:

1、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降低静电感应的影响。

2、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严格按照《110~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相关规定要求,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3、定期巡检,保证线路运行良好。

4、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

(6)生态环境

为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议措施如下:

1、减少土地占用

①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把施工便道、牵引场等施工场所落实到施工图中,施工时应严格遵守前期设计方案,不得随意调整施工线路。

②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集中堆放物料,划定施工作业区域,严禁随意践踏非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

③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回填后剩余部分在塔基附近找平,以及周边绿化,基本实现平衡,禁止任意倾倒,不外弃。

2、绿化和植被恢复

①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植被应当为当地物种。

②当拟施工区域内存在未发现的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时,应相应调整施工方案,如在砍伐树木时,对标记的国家重点植物应尽可能栽植到与植物生长环境相似且不受本项目影响的位置。

3、水土保持

①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

②开挖时将生、熟土分开堆放,回填时先回填生土,再将熟土置于表层并及时恢复植被。

③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

④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

本项目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示意图详见附图11-13。

4、牵(张)力场临时占地、临时道路占用等生态保护措施

①牵(张)力场临时占地:牵张场临时占地应选择生态价值较小的地方设置,以免造成额外的生态破坏。

②临时道路占用:对于施工需要开辟的临时施工道路,应该在施工完成后对其进行复绿,恢复其原本生态功能。

在采取上述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较小。在运营期,输变电工程的作用为变电和送电,不会发生生态破坏行为。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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