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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崎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电镀五金配件20.02万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3 19:54:56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罗定市崎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电镀五金配件20.02万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罗定市崎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电镀五金配件20.02万m2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罗定市崎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罗定市双东镇罗定市电镀工业生产基地内A04栋第2层

环评机构

广州俊博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罗定市崎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电镀五金配件20.02万m2建设项目新建于罗定市双东镇罗定市电镀工业生产基地内A04栋第2层,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项目拟建设1条全自动挂镀生产主线,7个手动挂镀工段(环保无镍、代铬、枪色、仿金、茶金、青铜、浅金)、1个电解保护工段、1个喷漆房、1个退镀工段。产品基材总表面积约20.02万m2、总质量约1777.545 t/a,内外层电镀总面积约100.09万m2。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依托基地给水工程、供电工程、集中供热工程、道路系统、绿化系统、集中式废水处理站和排水工程等基础设施进行生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碱雾、氰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有机废气等。电镀区与电镀线整体封闭,氰化氢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次氯酸钠溶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退挂设置在单独的封闭操作间,产生的氮氧化物经负压收集后与电镀区收集的氯化氢、碱雾共同采用一套“10%碳酸钠和氢氧化钠溶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项目喷漆房、烘漆房分别设置独立密闭隔间,喷漆废气经水帘柜收集处理后,与烘漆房的有机废气共同采用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氰化氢、氮氧化物、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项目员工一半居住在基地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基地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近期基地用槽车把生活污水接驳纳入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在电镀工业园接入口,远期待配套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建成后,经管网纳入罗定市第三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产生的工业废水包括含氰废水、含镍废水、混排废水(含高浓废水)和酸碱废水,上述废水由相应的专用管道分类收集,分类收集后依托基地废水治理设施分类处理,经处理后部分回用,其余以基地废水治理设施排放口作为控制点,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表2非珠三角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生产废水中水回用率应不低于60%。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运营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设备噪声,通过对噪声产生设备进行隔声、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废工件、普通包装材料、纯水制备产生的废物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拟交专业公司回收利用或处理;废化学品原料桶及包装物、废电镀液、退挂废液、漆渣、废活性炭、干式过滤器废滤料、槽渣、废滤芯、废滤纸、废矿物油、含油废手套、废抹布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在厂区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5、地下水、土壤

项目电镀车间和化学品仓地面基础防渗处理符合基地地下水环境保护要求,固废暂存间按规范设置,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环境风险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主要为液态物料泄漏、火灾爆炸引起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等,项目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可使项目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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