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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29 09:17:22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郁南县集贸和市政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

云浮市郁南县宝珠镇宝珠村委合理坑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新建于云浮市郁南县宝珠镇宝珠村委合理坑,项目总用地面积86962.15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7542.8m2,总建筑面积28946.8m2,总投资(一期)47625.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98.71万元,处理规模为生活垃圾700吨/日。郁南循环热力发电厂分为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本次郁南循环热力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内容为一期工程,包括:一期主厂房,建设2×350吨/日机械焚烧线+1×18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的生产生活辅助及附属设施。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处理郁南县、云城区、云安区等区域的生活垃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烟气、垃圾臭气、料仓粉尘等。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SO2、NOx、氯化氢、重金属污染物(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氨、硫化氢、甲硫醇及臭气等。

(1)垃圾焚烧废气

项目每条焚烧线配备一套净化系统,净化工艺为: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粉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脱硝。净化后的烟气通过集束式排气筒排放,内含两个烟管,分别为DA001、DA002,单根烟管高度140m、内径1.5m,烟气温度170℃。上述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氯化氢、一氧化碳、重金属污染物、二噁英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其2019年修改单限值,氨执行《垃圾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技术规范》(DL/T 1967-2019)限值。

(2)垃圾臭气、料仓粉尘

厂区的恶臭污染源主要包括来自垃圾仓内的垃圾堆体、垃圾倾卸区、垃圾渗滤液收集池产生的臭气;渗沥液处理系统恶臭;厂内垃圾运输车辆散发的臭气等。

卸料大厅、垃圾仓上部及渗滤液污水处理系统内均设有焚烧炉一次风机的吸风口,恶臭气体通过负压抽排,用作焚烧炉的助燃空气,维持上述空间微负压状态,有效防止臭气外溢。厂内垃圾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的方式,并加强管理,控制恶臭气体排放。项目厂界氨、硫化氢、甲硫醇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限值。

(3)料仓粉尘

项目石灰仓、消石灰干粉仓、活性炭仓粉尘、飞灰仓粉尘运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通过在料仓顶设置袋式除尘器可有效减少粉尘的排放量。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 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根据《报告书》分析、预测,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可接受。

2、废水

项目处理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垃圾运输卸料等重点区域冲洗水、垃圾车冲洗水等高浓度废水通过高浓度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处理。高浓度废水采用“预处理+调节池+厌氧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两级A/O+外置式超滤UF)+纳滤NF+反渗透RO+浓缩液减量系统”处理工艺。

化水间反冲洗排水及非重点区域车间清洁废水、一体化净水器沉泥池排水及冷却塔排污水等低浓度废水通过低浓度废水处理回用系统处理,低浓度废水采用“调节池+高效澄清池+砂滤+超滤+反渗透”处理工艺。

两套系统处理后的尾水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 (GB/T 19923-2005) 中敞开式循环冷却塔补充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后,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回用;膜浓缩液回主厂房综合利用,不外排。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废水经处理后作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回用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再经建筑物、绿化带阻隔和距离衰减,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炉渣、污泥)、危险废物(废滤膜、飞灰、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活性炭、废化学试剂包装、废矿物油、废机油、润滑油包装桶、含油手套抹布、废铅蓄电池)等。生活垃圾、污泥、废滤膜、废布袋、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通过项目自身焚烧处置;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化学试剂包装、废矿物油及矿物油包装桶、废铅蓄电池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通过上述方式处理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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