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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17 15:49:38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

环评机构

广州俊博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现有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占地面积为17735.5m2。2016年11月,《云浮市美华油制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脂肪叔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取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云环建管【2016】136号)。项目采取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计年生产1万吨脂肪叔胺(十二烷基甲叔胺0.5万吨/年和十八烷基二甲基叔胺0.5万吨/年),2020年5月一期工程完工,2023年3月,一期工程完成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二期工程只进行了部分厂房框架建设,没有建成投产。

2022年,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拟利用二期项目预留的甲类二车间用地,对已批复的“云浮市美华油制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脂肪叔胺建设项目”中的“二期工程”进行改建,不再建设的二期工程“年生产1万吨脂肪叔胺”项目,改为建设“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改建工程完成后,将建成“年产1万吨脂肪叔胺建设项目”和“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

云浮市美华油脂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硫酸乙烯酯项目(以下简称改建项目)建设于现有项目厂区内厂区的“二车间”,改建项目利用“二车间”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辅工程、配套工程、仓储工程、环保工程等。

改建项目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3万。改建后总体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3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改建项目废气包括:投料工序废气、盐酸吸收尾气、冷凝回收塔尾气、包装粉尘、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及无组织排放废气等。

1、工艺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废气(氯化亚砜、氯化氢、二氯甲烷、乙二醇)收集后,经“二级碱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经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TVOC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二氯甲烷、乙二醇(以NMHC表征)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氯化氢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2、包装粉尘

包装工序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经23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备用发电机废气

项目备用发电机以含硫率小于0.001%的轻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发电机尾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4、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氯化氢、二氯甲烷、VOCs、TSP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包括:设备密封;储罐避光储存+固定顶罐+氮封系统+平衡管等;进出料、运输系统封闭;车间通风,输送管道等,仓库抽排风系统;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均顶部加盖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等。厂界氯化氢、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相应限值。

根据《报告书》分析、预测,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过程高浓废水与综合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碱洗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处理设施,经“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高浓度废水采用“芬顿氧化”预处理、综合废水经调节pH值后,与初期雨水一同纳入企业现有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三级厌氧+沉淀+三级好氧+二级沉淀”工艺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沾染化学品的包装、布袋除尘收集颗粒物、废布袋、生活污水处理污泥交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处理单位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返回作为产品;废分子筛、溶剂回收残液、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废手套、抹布、废矿物油、沾染化学品废弃包装袋、废活性炭、废滤膜、化验室废液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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