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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亚铁综合利用研发中试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2 16:21:27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亚铁综合利用研发中试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亚铁综合利用研发中试线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六都村委社塱坑

环评机构

广州俊博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19年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钛白一厂”用地红线内规划建设“年产3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2019年5月,项目取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云环建管【2019】48 号)。该项目批复后,只进行了部分厂房框架建设,没有建成投产。

2022年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已批复的“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技术改造子项目年产3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其中对“生产一线”进行改建,不再建设原批复的相关内容,改为建设“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亚铁综合利用研发中试线项目”;保留原批复的“生产二线”的建设内容(项目名称变更为“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技术改造子项目年产1.5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改建工程完成后,将建成“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亚铁综合利用研发中试线项目”(简称“中试线项目”)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循环经济技术改造子项目年产1.5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简称“年产1.5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亚铁综合利用研发中试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六都村委社塱坑,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用地红线内。项目占地面积12500m2,建筑面积55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硫酸亚铁库及净化间、氧化合成车间、压滤水洗车间、干燥包装车间、储罐区、成品库、MVR 蒸发装置、总变电所、中水站、污水处理站、综合楼等。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2万元。

项目以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钛白一厂副产品七水硫酸亚铁为主要原料,通过除杂、氧化、合成、压滤、闪蒸干燥和煅烧窑煅烧等工艺步骤生产磷酸铁主产品。同时采用压滤、调浆、水洗、过滤反渗透、浓缩、MVR 蒸发等工艺步骤,将磷酸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转化为副产品硫酸钠对外出售。项目建成后形成1.5 万吨/磷酸铁(电池级)生产能力,同时生产13821.722 吨/年符合国家标准的硫酸钠副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中试线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闪蒸干燥废气、煅烧窑煅烧废气、磷酸铁粉碎、筛分粉尘、硫酸钠包装粉尘等大气污染物。

闪蒸干燥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物料干燥颗粒物(磷酸铁粉尘),主要污染物是SO2、NOx和颗粒物。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基础上,产生的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3)。SO2、NOx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煅烧窑窑内废气包括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物料煅烧颗粒物(磷酸铁粉尘),主要污染物是SO2、NOx和颗粒物。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基础上,产生的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稀氢氧化钠喷淋”设施处理达标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排放(DA004)。SO2、NOx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粉碎、筛分、包装等工序在同一个密闭车间内进行。颗粒物由负压集气系统收集,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硫酸钠包装颗粒物通过车间负压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6)。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年产1.5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废气污染物包括溶解废气、泄压尾气、沉降池酸雾、喷雾干燥废气、硫酸铁包装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

溶解废气、泄压尾气、沉降池酸雾由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引至“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然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DA007)。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喷雾干燥废气主要污染物是SO2、NOx、颗粒物和硫酸雾。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基础上,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8)。SO2、NOx、颗粒物和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硫酸铁包装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车间负压、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20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9),回收的粉尘返回生产系统。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有七水硫酸亚铁输送、下料,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废气,硫酸储罐废气、运输车辆废气等。项目对无组织废气排放源采用严格控制措施,七水硫酸亚铁输送、下料设置降尘喷雾机,落料皮带头周围设置降尘喷雾机,下料口设置围蔽设施,并设置喷头喷淋降尘,增加收集设施的密闭性,采用一体化收集与处理设施;通过减少储罐阀开启频次、避光储存等措施减少硫酸储罐废气排放。车辆采用优质燃料,慢速匀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SO2、NOx、TSP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运输车辆燃油尾气执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国V标准。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中试线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滤液和洗水、设备清洗水、冷却塔排水、碱液喷淋废水和车辆清洗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然后与车间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经“厌氧+二级好氧”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清扫降尘,不外排。

滤液和洗水经活性炭过滤+PVDF超滤+三级反渗透处理,处理后的中水回用至水洗、调浆、冷却塔、设备清洗和工艺用水等,不外排,产生的浓水经MVR蒸发浓缩和蒸汽干燥器干燥后,形成硫酸钠副产品外售。

设备清洗水、冷却塔排水、碱液喷淋废纳入中水制备系统,经活性炭过滤+PVDF超滤+三级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系统,浓缩液和滤膜/渗透膜清洗废水经MVR蒸发浓缩和蒸汽干燥器干燥后,形成硫酸钠副产品外售。蒸汽冷凝水属于洁净水,回收再利用,少量多余的冷凝水纳入“钛白一厂”酸解尾气、煅烧尾气喷淋用水,以替代部分新鲜水。

车辆清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年产1.5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喷淋塔定排水、车间地面清洗水、压滤布冲洗水和设备清洗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初期雨水、喷淋塔定排水和车间地面清洗水纳入中试线项目“厌氧+二级好氧”系统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道路清扫、绿化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清扫降尘,不外排。压滤布冲洗水和设备清洗水收集后返回混合釜作为溶液使用,不外排。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泵类、风机类、空压机、压滤机、细化设备等机械噪声。项目主要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减振、吸声、设置绿化带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分析,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中试线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其中,一般固废废水处理污泥交由专业清掏公司清运,不沾染化学品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单位,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返回作为产品;危险废物废滤布、化验室废物、沾染化学品废弃包装袋、废活性碳、废滤膜、废反渗透膜、废酸、废碱、含油机修废物、除铁渣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年产1.5万吨固体聚合硫酸铁项目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其中,一般固废废水处理污泥交由专业清掏公司清运,不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交废品回收单位,除尘回收颗粒物返回作为产品,废布袋、清洗后的废滤布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危险废物滤渣、沾染化学品废弃包装袋、含油机修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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