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椰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云浮椰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云浮椰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椰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3万吨精细化学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椰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安区六都镇冬城村委茅坪村地段地块三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2739.8m2,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项目厂区规划主要包括三个区域,分别为生产区、贮存区和办公区(厂区内设有食堂、不设住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2层的丙类车间、1栋3层的丙类车间、1栋1层的丙类仓库、一个原辅料罐区和1栋3层的办公楼、并配套道路、绿化、给排水、电、消防池、应急事故池等辅助设施。项目计划招收员工约50人,拟全年工作 300 天,生产7200小时,可实现年产1.3万吨精细化学品的规模。产品主要包括表面活性剂(烷基葡萄糖苷4000t/a、椰子油酸单乙醇酰胺5000t/a),水处理剂(聚丙烯酰胺2000t/a),乳化剂(湿润乳化剂1000t/a、油性乳化剂500t/a、水性乳化剂500t/a)等三大系列产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减少能耗、物耗和污染物的产生量、排放量,并按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原则,持续提高项目清洁生产水平。 (二)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综合废水。项目普通生活污水经格栅井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综合废水则由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园区污水进水标准后,排入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不会对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影响;综合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8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水泥厂的余热电站循环冷却系统补充水,不外排。 (三)本项目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设置的水吸收塔的方式处理,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产中粉碎筛分工序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粉尘,项目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T 27-2001)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限值,另外项目聚丙烯酰胺粉碎筛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DB44/T 27-2001)中的相关限值。 (四)项目应选用低频噪音设备,加强设备保养和维修,并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五)项目产生的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项目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原料空桶由生产商回收,废包装物由废品回收站回收。 (六)项目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并与区域事故应急系统相协调。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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