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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城区富民路北段贯通建设工程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6-07-11 15:07:00   信息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云浮市城区富民路北段贯通项目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6711201671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城区富民路北段贯通项目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云城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

建设地点

起点位于云浮市云城区环市西路,终于云浮市看守所东南角

环评机构

天津市五洲华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云浮市城区东方路贯通项目建设工程起点设计位于云浮市云城区环市西路,终于云浮市看守所东南角,全长775.10m,道路路面宽30m,路基宽30.7m,设计速度40km/h,采用城市道路次干路标准建设。项目总投资2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6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施工期间的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采取妥善的弃土、转运与堆置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尽可能保护施工场地植被,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要尽量安排在旱季施工,尽量减小由于雨水冲刷而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做好施工现场作好施工扬尘的防治措施。集中作业场地及施工便道要求定期清扫、洒水,设置围挡、防尘网。确保施工场地扬尘等染染物排放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需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运输车辆加蓬盖,且出装、卸场地前将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三)做好施工期间的水环境的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雨季施工,并采取防护加固等工程措施。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弃于地表水域。施工材料用临时遮挡的帆布或采取其他防止雨水冲刷的措施。生活污水应进行处理,采用三级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纳污管网。机械和车辆的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回用。不得将生活污水、垃圾、油类等有毒有害物质倾倒入河流,确筑路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的运输过程中防治撒漏条款,以免材料随雨水冲入水体。

(四)在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和低噪声的施工工艺,并且在昼间施工在必要时设置移动声屏障等环保措施。合理调整和控制施工时间,在午间(12:00-14:00)及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施工车辆尽量避免在居民稠密区通行,避开行车高峰时间。夜间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在受影响的施工场所予以公示。并且确保施工噪声排放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五)对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建筑废弃物运至指定的渣土填埋场填埋。施工期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用于回填。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装运弃渣时严禁乱卸乱倒。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施工场地前做好外部清洗,做到沿途不漏洒。

(六)做好营运期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道路上的交通、车辆管理,并且对受影响的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和对公路安装声屏障。并且在敏感点与道路之间的未利用土地种植高大密集的树林,加强绿化带的降噪效果。对公路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限制车速,种植树木植被净化空气,减少对路侧敏感点的道路扬尘的影响。对道路采用清污分流方式排水,道路排水经常清理,保持路面排水沟畅通。对公路全线进行养护,对路侧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定期维护路线两侧的垃圾收集桶。做好边坡和土路肩的植被绿化工作,减轻路域内水土流失,做好临时堆放场的清理工作,及时恢复植被,在日常公路养护中做好对植被的养护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社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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