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云城公司销售部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云浮市云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云城公司销售部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云浮市云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云城公司销售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云城区温氏畜牧有限公司云城公司销售部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云城区思劳镇温氏畜牧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城区思劳镇双羌村委下坑村蛇爪地段(地号:05-02-0109) |
环评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建一个畜禽销售平台,作肉鸭销售过磅场所使用。占地面积约4872平方米,规划为星铁棚、办公区等,建筑面积199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冲洗废水汇入废水储存池,储存池废水循环用于场地冲洗; 高浓度废水经沉淀、分离、调节、厌氧、除磷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CODcr≤90mg/L、NH3-N≤10mg/L、BOD5≤20mg/L、SS≤60mg/L、总磷≤0.5mg/L)排放;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项目产生的隔栅池隔渣、污泥浓缩池压滤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 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场内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四)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拟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网站为:http://zwgk.yunfu.gov.cn/zwgkml/dept_index.jsp?deptid=0758&deptname=市环境保护局。公示时间为2014年12月8日至2014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并未社会的反馈意见。 |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