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罗定市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9 11:24:37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云浮罗定市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罗定市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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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罗定市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云浮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罗定市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云浮罗定市100兆瓦光伏复合项目接入系统工程线路途经云浮市罗定市苹塘镇,光伏升压站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45'33.435",东经111°45'7.091",110kV苹塘站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2°45'30.299",东经111°44'56.390"。项目总投资约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5万,占总投资的5.36%。本项目由110 kV出线间隔扩建和110 kV线路部分组成,工程规模为: (一)110 kV出线间隔扩建部分。 在对侧110 kV 苹塘变电站上扩建1 回110 kV 出线间隔。 (二)110 kV线路部分。 从光伏升压站新建一回110 kV 线路接入110 kV苹塘站,新建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35 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尾气通过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减少尾气产生,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 20891-2014) 中表2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施工扬尘采取遮盖、洒水、减慢车速等措施抑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无需进行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替代。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居住地污水处理设施合理处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运营期输电线路无废水产生,不会对沿线环境产生影响。 完善项目初期雨水收集、排放系统,以及防渗区域划分,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在上述防治措施完成后,本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输电线路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相应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类别资质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依规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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