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天宏国际有限公司云安区富林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09 09:02:17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天宏国际有限公司云安区富林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天宏国际有限公司云安区富林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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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天宏国际有限公司云安区富林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信云新能源(云浮)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天宏国际有限公司云安区富林镇150MWp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工程)位于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升压站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 度 51 分 1.749 秒,北纬 22 度 41 分 7.967 秒。规划占地总面积 1320205.94 平方米,升压站用地面积4675 平方米,总投资5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8.41万元。本项目主要包括升压站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及输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拟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电站规模为100 MWp;光伏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100 MWp,采用530 Wp功率双面双玻半边框组件;输电线路工程新建5回35 kV电缆集电线路25 km,110 kV架空线路长约1×1.0 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为光伏发电工程,主要包括升压站工程、光伏发电工程及输电线路工程三部分,均位于云浮市云安区富林镇界石村。 废气: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现状; 废水:经“三级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不外排; 噪声:采用预测分析,投运后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变压器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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