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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UV树脂12000吨、UV单体3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2 15:57:32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UV树脂12000吨、UV单体30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UV树脂12000吨、UV单体30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区

环评机构

广东中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恒之光(云浮)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UV树脂12000吨、UV单体3000吨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8-445322-26-03-838337)位于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区。总占地面积为40000.2m2,总建筑面积为29896.6m2。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环保投资360万元。项目建成后计划年产12000吨UV树脂、3000吨UV单体。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生产内容为UV树脂12000吨、二期生产内容为UV单体3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一期: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冷却排污水、研发楼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一期的废水水质较简单,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中的污染物浓度较小,经收集调质后可以直接排入大湾污水处理厂处理。二期投产后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研发楼废水、UV树脂单体生产废水,二期的废水由于新增了工艺废水,水质相对复杂,拟经“芬顿化学氧化+厌氧+好氧+混凝沉淀”组合工艺处理后再排入大湾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表3中的排放标准及郁南县大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进水标准较严值后,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大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最终排入罗定江。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生产车间排放的工艺有机废气(含投料、反应、分散、研磨、打样检测、过滤包装)、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污水站废气、锅炉废气(天然气燃烧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废气。

其中,一期UV树脂废气(含颗粒物、NMHC、丙烯酸、异氟尔酮二异氰酸酯、邻苯二甲酸酐、环氧氯丙烷),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生物净化装置”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尾气经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经DA001排放。二期UV单体废气(含颗粒物、NMHC、丙烯酸、甲苯、环己烷、酚类),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生物净化装置”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尾气经处理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经DA002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反应釜等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采取设备选型均选用同类产品中低噪声设备,对于强噪声源采取加装消声器、减振基础等治理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物为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废布袋、污水生化处理污泥,一期产生量为5.8144t/a、二期产生量为21.4203t/a,完全达产后合计27.2347t/a。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布袋交设备厂家回收处理;生化污泥交有污水生化污泥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为废原料包装物、甲类车间擦地抹布、UV树脂废渣及废过滤材料、UV单体废渣及废过滤材料、研发楼UV树脂检验废液、研发楼UV单体检验废液、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污水物化处理污泥、废水蒸馏残渣,一期产生量为53.764t/a、二期产生量为150.07t/a,完全达产后合计203.834t/a,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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