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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UV树脂、油墨、水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22 00:43:51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UV树脂、油墨、水性树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UV树脂、油墨、水性树脂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郁南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大湾片区内

环评机构

广东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嵩达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6万吨UV树脂、油墨、水性树脂项目(项目代码:2020-445322-26-03-084974)位于云浮市郁南县大湾镇大湾工业园内,中心地理坐标为N22°49′48.10″,E111°38′13.73″。项目占地面积20000.1m2,建筑面积13395m2,总投资1.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主要建设一栋4层办公楼、一栋1层甲类厂房、一栋1层甲类仓库、一栋3层丙类仓库、甲类地埋式储罐区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计划年产UV树脂8000吨、油墨1000吨、水性树脂5000吨、功能材料2000吨,共计1.6万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工艺废水、地面冲洗水、实验室废水、水喷淋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本项目外排废水量为6500.51m3/a(生产废水为5960.51m3/a,生活污水为540m3/a)。本项目生产废水经管道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铁碳微电解+厌氧反应+接触氧化+MBR”技术路线,污水处理站尾水水质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与大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较严值,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大湾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两者较严值,经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郁南县大湾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大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B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值,最终排入罗定江。

(2)废气:本项目完成后,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设备动静密封点VOCs、废水集输、储存、处理过程逸散的VOCs等。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固体原料投料产生的粉尘、生产过程中投料、反应、包装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有机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采用“水喷淋洗涤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离线热氮气脱附)+RCO废气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经1#排气筒排放。废气经上述处理后,粉尘、非甲烷总烃、VOCs、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等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H2S、NH3排放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表2相关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设置一台550kw备用发电机,以柴油为燃料,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为减少储罐的大小呼吸损失,在物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中采用密闭管道和封闭接口,降低无组织挥发量;加强物料调度手段,尽可能使储罐装满到允许高度,减少罐内空间,降低物料的挥发损耗;加强储罐附属设备的维修,保证储罐的严密性,强化储罐的日常操作管理,对机械呼吸阀瓣等设备,每年彻底检车4次,使气密性符合要求。

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如密闭的搅拌罐和装料罐等,从源头降低有机废气的排放;优化车间布局,减少物料转移过程,强化管道的密封,并定期检查管道的密封性,减少开关时间;在生产车间内要备有足够的通风设备,加大通风换气次数,降低车间内污染物的浓度,加强设备的维护,减少装置的跑、冒、滴、漏,从而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导热油炉房、水泵、风机、发电机组等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等。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有:选择高效率、低噪音设备,水泵设置减振器;设备房不与对振动和噪声要求标准较高的房间相邻,并且设备房内表面要求做好吸声和维护结构的隔声处理。当设备房靠近要求低噪声房间时,采用双级防震,既在基础下设沥青软木,又在设备下设10mm橡胶垫减震,满足室内的噪音要求;穿越机房维护结构的所有管道与安装洞周围的缝隙,应严密封堵;设备房向公共区域的门采用防火隔声门;进出设备房的风管上设置消声装置,连接设备的进出管用柔性材料连接;振动设备机组前后风管为减振支吊架安装。机房的水管设置减振支吊架;风机盘管采用低噪声产品,进出口安装柔性接头,安装吊架采用弹性隔振吊架;水泵等均放置于专用设备房内等。通过防震、隔声、消声、吸声等方法,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完成后,生产产生的树脂、油墨过滤滤渣、废包装材料、实验室化验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污泥由相关处理单位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对可回收再生的垃圾通过专业废品回收部门及时收集清运,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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