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科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石粉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6 10:10:46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科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石粉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科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石粉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科磊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石粉5万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科磊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思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芙蓉村委高龙围324国道侧,占地面积为4000m2,建筑面积为3188m2,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主要生产石粉,年产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措施如下: (1)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在高噪声设备上安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震等措施; (2)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3)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噪声; (4)严格生产作业管理,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生产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废气:本项目烘干炉燃烧废气、烘干粉尘等经统一收集后,引进同一套“袋式除尘器+水喷淋沉降室沉降”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旱作标准后用于林地灌溉,不外排;生产废水交由云浮市华发建材有限公司与云浮市力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收运处理,不外排。 固废:项目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主要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 (1)生活垃圾应及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对外随意排放,以最大限度的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 (2)沉淀池沉渣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项目袋式除尘器+水喷淋沉降室收集的粉料及喷淋沉渣,包括破碎粉尘、振筛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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