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云浮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云浮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人民医院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环市东路120号 |
环评机构 | 云浮市金管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环市东路120号,总建筑面积:10500m2,其中包括新建5号楼建筑面积约为9000m2,连廊面积约700m2,培训中心和远程会诊中心建筑面积约800m2,新建一座规模为250m3/d的污水处理站。项目投资:40399.6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等。对项目施工进行围蔽作业、对多余土方进行密闭运输、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和采取喷雾洒水抑尘等措施,并经过周边绿化的稀释吸收后,可有效降低尾气和扬尘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施工废水:项目现场进出主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出入口内侧设置专业成品冲洗设施,并设沉淀池,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道路铺设喷淋系统进行全覆盖洒水抑尘。 施工期噪声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如施工联络方式采用旗帜、无线电通讯等方式,尽量不使用鸣笛、高声呼喊等高噪声的联络方式。 (2)应对施工机械采取降噪措施。施工现场的加压泵、电锯、无齿锯等,均应在工地搭设设备房,不可露天作业;增加消声减振装置,如在某些施工机械上安装减震装置,对强噪声源的周围适当封闭。对于开挖和运输土石方的机械设备(挖掘机、推土机等)以及翻斗车,可以通过排气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分的方法来降低噪声,其他产生噪声的部分还可以采用部分封闭或者完全封闭的办法,尽量减少振动面的振幅;闲置的机械设备等应该予以关闭或者减速;应经常对一切动力机械设备进行检修。 (3)应对施工机械进行合理的布置,大型的高噪声设备靠中部布置,并在项目四周设置围蔽屏障,以减轻施工过程中噪声对周边居民楼等敏感点的影响。 (4)现场装卸钢模、设备机具时,应轻装慢放,不得随意乱扔发出巨响。 (5)合理安排施工作业计划。未经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批准,禁止除7时至12时、14时至20时外的作业时间施工,若是工程必须在晚上施工,要上报相应的环境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 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单位必须向有关的余泥渣土排放管理处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好余泥渣土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纳地点弃土。 (2)车辆运输散体物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建议采用密封式箱车;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 (3)弃土期应尽量集中并避开暴雨期,要边弃土边压实,弃土完毕后应尽快绿化。 (4)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环境协议,要求其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污染预防知识教育,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运营期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分开收集,生活污水统一收集后由本项目化粪池施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项目医疗废水经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洗衣房清洗废水一同进入新建污水处理站形成综合废水,综合废水由项目新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和停车场废气等。在污水处理站排风口处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对臭气进行吸附处理,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种植空气净化能力较强的绿色植物用于吸收稀释恶臭气体。行驶过程中排放的汽车尾气能够迅速被环境空气和项目周边绿植稀释、扩散。本项目汽车尾气较少,污染物浓度较低,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室内医疗设备均为低噪声设备,其噪声源主要为中央空调系统、独立空调机组、排风机、水泵和车辆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医院主要采取合理布局医疗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措施进行噪声污染防治和控制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包装袋材料、医疗废物及污泥等。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医疗废物采用封闭式防渗漏包装袋或试剂瓶包装后,分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内(暂存时间不超过2个月),并委托云浮市医疗垃圾处理站有限公司每天定时对本项目医疗废物进行清运处置。 废气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对外排放。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格栅栅渣和污泥属于HW01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清掏处置。医疗单位废水处理污泥,由医院废水处理设施产生,也属于医疗废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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