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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鸿名石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2 10:59:42   信息来源:本网

云浮市鸿名石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鸿名石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云浮市鸿名石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鸿名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三期地段(万利发石材斜对面)

环评机构

云浮市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于云浮市云城区安塘街道赤村村委格木桥三期地段(万利发石材斜对面),年产8万平方米无机水磨石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6945.87平方米,建筑面积6945.87平方米。项目场地拟安装1条生产能力为年产8万的无机水磨石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不产生废水。

营运期项目产生有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可达到石材厂回用水的标准,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委托云城区守信清洁服务部定期清运作灌溉用水  

(2)废气

施工期间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由于设备运输、安装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安装是有机废气等。为减少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①封闭施工,安装设备区域必须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最少不能低于 2m,且围挡坚坚固、稳定、整洁、规范、美观,并定期进行清洗保洁。②使用低挥发性水性漆:施工应使用低挥发性水性漆涂料,严禁现场不做措施直接喷涂。在购买设备时,要求厂家完善防腐措施,尽量避免现场喷涂。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上料搅拌粉尘、深加工粉尘。为了减少粉尘逸散,建设单位拟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锯解、水磨为湿法作业,设备自带喷水装置,使用循环水喷淋刀具部位,石材颗粒物直接被石材表面的水捕集截留后经导流至沉淀池内。

  (3)噪声

施工期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加强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降低其辐射声级。

②置临时隔声围护。在施工边界,除了出入口以外,用围墙加以封隔。除了控制噪声外,也有利于观瞻。

③理控制施工时间,禁止在白天休息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6:00)进行施工作业。

运营期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①合理布设生产区域,使强噪声设备远离厂边界,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尽量把生产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

②企业应选用低噪设备并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因零部件磨损产生的噪声;对声源采用减振、隔声、吸声和消声措施。

③调整预加料斗的进料顺序,先进粉料再进石料,同时在预加料斗内增设降音防磨板条,使物料在板条上形成料垫层,减缓石料与斗壁钢板的接触,起到降低噪 声和防磨损的目的。

④强噪声设备底座设置防震装置。

⑤应严格管理生产作业,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生产时,优化作业方案和运输方案,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禁止鸣笛,装卸材料时轻拿轻放,禁止施工人员在居民区附近和夜间施工时高声喧哗,避免人为噪声扰民,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减少噪声的强度和敏感点受噪声干扰的时间。 本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设备安装的废边角料、少量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可回用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沉淀渣、废石料交由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公司处置;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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