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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5 09:28:19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海中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循环经济工业园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环评机构

广州市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项目代码:2105-445303-04-02-983845)位于云浮循环经济工业园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23°1′53.64″,东经111°59′7.08″。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占地面积299997m2,本项目主要在其有厂区空地上新增建设一座占地1200m2的固废储存车间,配套固废输送皮带和相关固废投加设施,不新增用地。本项目总投资4300万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本项目拟依托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现有两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洗脱盐飞灰(主要来源于广东惠宏科技有限公司)12.5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少量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在雨天收集固废储存车间区域的初期雨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固废储存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设备、车辆冲洗废水,产生量为4t/d,经固废储存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由水泵经水管泵送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包括新增员工生活、办公产生的污水,产生量1.26t/d,经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AO工艺)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消防用水水质较严者后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冲洗,不外排。初期雨水平均收集量为7.45t/d,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后,由水泵经水管泵送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本次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完成后,中材亨达水泥有限公司全厂废水仍均不外排,保持全厂废水“零排放”。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两条窑窑尾废气、飞灰除氯旁路放风废气、固废储存车间卸料和放料废气、飞灰输料废气。

本项目实施后,窑尾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NOx、SO2、HCl、氟化物、二噁英、重金属等。水泥窑本身有很高的热稳定性以及碱性环境,产生的SO2、HCl、氟化物等酸性气体会被大量的吸收,废气中重金属绝大部分又可固定在水泥熟料中,尾气再经布袋除尘+SNCR脱硝+湿法脱硫处理,进一步减少NOx、粉尘、重金属等的排放;窑尾预热器出来的烟气经过增湿塔、原料磨和除尘器等构成多级收尘系统能起到急冷作用,可有效控制二噁英的二次合成;两条窑窑尾处理过的烟气最终经110m高排放口高空排放。本项目实施后,窑尾废气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SO2、NOx的排放仍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氨仍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中现有与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HCl、HF、Hg、二噁英、Tl+Cd+Pb+As和Be+Cr+Sn+Sb+Cu+Co+Mn+Ni+V等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限值。

除氯系统作为一种除氯装置,其作用是依次经过两次急冷和收尘,防止水泥窑中氯化物分解、气化粘附在窑尾分解炉或预热器上,收尘后含氯化氢的气体最终又进入窑尾废气中进一步除尘和脱硝。

新建的固废储存车间近乎密闭并保持负压状态,水洗脱盐飞灰卸料和投料时,固废储存车间内产生少量卸料、放料粉尘,粉尘由风机抽至窑头篦式冷却机,最终进入窑头熟料中。

水洗脱盐飞灰由密闭输送皮带输送至窑尾投加口投加,皮带中转站产生的输送粉尘密闭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固废储存车间行车抓斗、料仓破碎机、风机等设备噪声。项目采取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有:采用低噪声设备,如选用低噪声风机、低噪声破碎机等;固废储存车间厂房砌实心体砖墙隔声,门窗采用标准隔声门窗;抽风机采用基座减震处理,设置隔声覃或消声器;在生产设备基座进行相应的减震处理。通过减震、隔声、消声、吸声等方法,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完成后,生产产生的废飞灰包装袋、布袋除尘器废滤袋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输送皮带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送至下一级输送皮带继续投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外运。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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