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创新鸿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光板2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03 10:18:58 信息来源:本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云浮市创新鸿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光板2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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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云浮市创新鸿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大理石光板2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创新鸿泰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初城工业区北一路北侧 |
环评机构 | 江西智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河口初城工业区北一路北侧(地号:03-06-0520),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151548˚,北纬22.942391˚。项目东、西、北面均为其他石材厂,南面为北一路。项目占地面积4560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计划年产大理石光板20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水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生产车间周边的空地采取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加强项目废气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各废气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各厂界噪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的声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废边角料主要来源于切割、磨光,本项目大理石荒料及不饱和树脂总用量为1156t/a,边角料产生量折合损耗约1%,则边角料产生量为11.56t/a。经收集后委托相关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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