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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广梧高速增设云浮西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6 16:16:03   信息来源:本网

以告知承诺制审批形式对广梧高速增设云浮西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梧高速增设云浮西互通立交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梧高速增设云浮西互通立交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云浮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城区连接广梧高速公路与省道S368线相交处

环评机构

广州粤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连接广州至昆明高速公路广州至梧州段与省道S368的一座互通立交(起点桩号:K44+850,起点坐标为E112°2′4.79364″,N22°58′43.87570″;终点桩号:K46+200,终点坐标为E112°04′55.56″,N22°46′20.26″)。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为 22136.88 万元,环保投资约为155万元,计划于2021年9月开始施工,于2022年12月竣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治理措施

①施工现场100%围蔽。工程项目范围必须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施工现场应当封闭施工。在项目开工前,施工现场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围墙或硬质密闭围挡,围挡高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围挡应当连续设置,使用彩钢板或砖混结构等硬质材料制作,基座应封闭稳固,使用材料、构造连接等应符合质量安全要求,围挡结构及立面应符合安全、牢固、整洁、亮化的要求。围挡外立面应当有美化措施,其中公益广告的面积不得少于围挡面积的三分之一。

②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施工道路及堆料场必须硬底化。施工现场内主要道路、加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以及施工通道等必须合理设置并采用混凝土面层进行硬化。硬化使用的混凝土强度、厚度及铺设范围等必须满足使用要求,并及时保洁、养护,不得有浮土、积土、坑洞、积水等。

③工地砂土100%覆盖。施工场地产生扬尘的物料场、砂土、裸露土必须覆盖。在施工现场不得进行敞开式搅拌砂浆或水泥浆,禁止凌空抛洒建筑物料和垃圾粉尘等。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或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或洒水等防尘措施。

④扬尘作业场区100%洒水压尘。拆除工程、清运建筑垃圾等扬尘作业场区必须实施洒水降尘。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固定或移动的洒水喷淋装置,定期对道路、扬尘作业场区进行洒水喷淋防尘,保持地面不起尘。工地处置建筑垃圾和余泥渣土时,应当进行洒水或者喷淋。

⑤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车辆出工地时车身车轮必须冲洗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严禁带泥出路。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装卸物料时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防治扬尘污染。并严格控制余泥渣土装车高度,装车高度一律不得高出车厢挡板,严防抛洒物料。运输车辆应当经检测符合排放要求,运输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

⑥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在项目内暂不开发的场地应当进行绿化

 2、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机动车废气

施工期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以及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THC、NOX、CO,该类大气污染物属于分散的点源排放,排放量由使用车辆、机械和设备的性能、数量以及作业率决定。

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机械裁员工清洁燃料,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并定期检修维护施工设备,运输车辆禁止超载。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机械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期间在项目内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产生明显的影响。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做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产生明显的影响。

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机械四周布置临时隔声屏障;并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加强施工作业管理,不得在午间、夜间施工,同时应对高噪声设备采取一定的降噪、减震措施,降低对沿线声环境的不良影响。

5、施工期固废包括工程弃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工程弃土

本项目挖方量为374025.5m3,填方量为48623.3m3,则项目弃方量325402.2m3。工程弃土通过云浮市指定的弃土受纳场处理

  (2)施工期生活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妥善处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3)建筑垃圾:建设单位应尽可能回填利用,剩余部分应运往云浮市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

1.运营期废气

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1)设置标识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2)进行道路绿化,采取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栽植,提高地表植被吸收有毒、有害气体的效率,增强植被的生态功能,例如诱导交通视线、提高交通功能、调节微环境气候、净化空气和水体、减弱噪音、美化环境等。

       2.运营期废水

(1)路面径流

项目将地面径流水引至沿线的天然沟渠,由于项目线路不长,路面宽度有限,因此路面径流占整个区域地面径流量比例很小,雨水污染物量不大,对周边水体的影响不大。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乌石岭污水处理厂。

3.运营期噪声

项目建成运营后,近期、中期、远期道路两侧声环境敏感点受到的交通噪声影响将有所增加,但无出现超标现象,本项目各敏感点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 类、 4a 类标准限值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

项目投入营运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运输车辆散落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装载物,沿途车辆、行人丢弃在路面的垃圾以及绿化树木的落叶,这些垃圾量较少,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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